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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启动!网上申报!

社会万象2023-06-28 22:44

一张表看明白: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图解!精准发力为中小企业赋智赋值!图解!精准发力为中小企业赋智赋值!根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23〕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开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与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第32批
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

●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安徽省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少于1500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8%。  
(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1. 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2.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申报领域
省十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领域

申报材料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
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4)
3.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
5.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5)
7. 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8. 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6)

申报程序
1. 企业申请。第32批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进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运行评价,于7月10日-20日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2. 材料初审。各市经信局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限定性指标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把关,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市级审核期间,可将申请材料退回企业修改),线上初审时间为7月21日-31日。
3. 推荐上报。各市经信局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于8月10日前行文推荐上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工作情况和推荐名单(纸质版一式1份)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关于省企业技术中心
的评价

评价对象截至2022年底,已获认定且历次评价合格及以上的省企业技术中心。

评价材料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附件3)
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4)
3.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5)
6. 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7. 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5)

评价程序
1.提交材料。参与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编制评价材料,于8月1日-20日通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在线提交。
2.地市初审。各市经信局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进行审核,系统审核时间为8月21日-9月10日。
3.情况上报。各市经信局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初审工作情况及审查意见(纸质版一式1份)于9月20日前行文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其他事项
1. 申报(参与评价)企业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请(评价)资料、上传佐证材料和情况说明,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 各市经信局要切实把好初审关,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工作。
3. 已获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及更名、主体变更的,请向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7),由各市经信局审核后于8月31日之前行文上报统一办理。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孙凯;电话:0551-62871819。
技术支持电话:0551-62871675、62871705。

附件:
1.《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4.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5.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6. 申报企业承诺书
7. 企业变更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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