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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三轮车闯红灯引发事故,交警这样判……

社会万象2023-07-06 04:03

2023年07月02日16时31分,张某普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六安市横排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赤壁路交叉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由北向南直行的王某金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相撞,致两车受损,张某普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张某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当事人王某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张某普负主要责任;当事人王某金负次要责任

来源:六安新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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