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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田家庵区法院:租房欠租“躲猫猫”,法院调解追案款

财经前线2023-07-06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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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为我们高效化解案件矛盾,追回房租的同时也妥善解决后续纠纷,我特地清早赶来为你们的耐心和责任心点赞!”2023年7月3日,淮南某商铺业主向田家庵区法院泉山法庭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印有“专业知识精,品德素质高”,对法院耐心调解悉心解纷工作充分肯定。


案件起因

2021年,合肥青年小张租赁淮南某商铺经营餐饮。小张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第一年租金20万。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小张的饭店经营不善,最终无法持续面临倒闭。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小张欲退租,但未得到房东认可,便一时冲动关门大吉,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一走了之。房东一气之下将租客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房租和大笔违约金。


调解经过

受理案件后,法官联系原告到庭,原告情绪激动,表示应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法官通过当面、电话的方式多次安抚其激动情绪,并结合本案的合同、法律规定释法析理。了解原告诉求后,法官继续联系被告,严肃批评其“跑路”心理,并对欠付租金及还款方案进一步沟通。被告表示,当前经济困难,一时着急才选择关门,愿意协商解决。在认真听取双方的想法后,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双方当事人,引导其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在法庭对还款方案现场确认,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户将拖欠租金和违约金支付给房东。


鲜红的锦旗既是对法院工作的感谢与认可,又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与激励。田家庵区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模式,用情解开群众心结,不断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温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务审判中,租客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因承租户经营不善关门,没有办理退租交接手续而引发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拖欠房租跑路,既无法逃避所欠租金,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无疑是“雪上加霜”。确因实际情况无法承租,租户应负责任地向房东协商退租事宜,适时解除合同,交还钥匙、支付租金,以期免除租户的违约责任,否则不仅面临道德滑坡的风险,更会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编辑:周爽
初审:陈媛媛
二审:郝荣琦
终审:朱启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