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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财经前线2023-07-0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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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下列5家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0、2021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5家单位作出撤销登记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下列5家单位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下列5家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意见,请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5家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拟撤销登记5家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01

池州市望东职业培训学校
02

池州市恒美职业培训学校
03

池州市安康职业培训学校
04

池州市银河清水职业培训学校
05

池州市新世纪机械职业培训学校

本行政机关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石城大道339号9楼

联系部门:池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566-2041106    

特此公告。 

池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6日


撰 稿: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 布:梁时梅
审 核:王文胜、徐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