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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池州职业农民也可以评职称了!

财经前线2023-07-08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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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池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启动我市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申报范围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年龄、不唯奖项、不唯论文,凡是扎根乡村、振兴农业的人才,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申报专业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共设置11个专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设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11个专业。








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各县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推荐名额,组织开展本地区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省人社部门会同省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特别提示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以下人员不得申报乡村振兴人才职称: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事业单位人员;违背乡规民约、公序良俗,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伪造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贡献,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的人员。



评审实施办法和申报

工作要求

点击二维码详见原文

《池州市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关于开展池州市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池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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