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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委新一轮巡察公告

时尚娱乐2023-07-11 00:23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0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7月10日至8月24日对砀山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二级机构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突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设置网络信访举报专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维也纳酒店一楼大厅;
(二)电子邮箱:dshbxc@163.com;
(三)举报电话:15385755006 ;
(四)邮政信箱:县委第一巡察组(地址:砀山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邮编:235300);
(五)意见箱地址:

1. 县政务新区大门东侧;

2. 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大门东侧;

3. 县乡村振兴局大门东侧;

4. 维也纳酒店大门西侧。

(六)网络信访举报程序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7月10日


0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7月10日至8月24日对砀山县统计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二级机构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突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设置网络信访举报专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维也纳酒店一楼大厅;
(二)电子邮箱:dshbxc@163.com;
(三)举报电话:15385755006 ;
(四)邮政信箱:县委第一巡察组(地址:砀山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邮编:235300);
(五)意见箱地址:

1. 县政务新区大门东侧;

2. 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大门东侧;

3. 县政府五楼楼梯口处;

4. 维也纳酒店大门西侧。

(六)网络信访举报程序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7月10日


0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7月10日至8月24日对砀山县红十字会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二级机构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突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设置网络信访举报专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维也纳酒店一楼大厅;
(二)电子邮箱:dshbxc@163.com;
(三)举报电话:15385755006 ;
(四)邮政信箱:县委第一巡察组(地址:砀山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邮编:235300);
(五)意见箱地址:

1. 县政务新区大门东侧;

2. 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大门东侧;

3. 县政府九楼928房间门东侧;

4. 维也纳酒店大门西侧。

(六)网络信访举报程序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7月10日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8月24日对李庄镇党委及所辖9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李庄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所辖9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突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设置网络信访举报专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李庄镇鑫枫商务宾馆二楼208室;
(二)电子信箱:xwdsxcz202211@126.com;
(三)举报电话:15385758001;
(四)邮政信箱:县委第二巡察组(地址:砀山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邮编:235300);
(五)意见箱地址:

1. 县政务新区大门东侧;

2. 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大门东侧;

3. 李庄镇人民政府大门东侧;

4. 李庄镇鑫枫商务宾馆门口;

5. 朱店社区村委会东30米路南;

6. 贾楼村卫生室东墙;

7. 振兴社区村委会向南10米南墙;

8. 卞楼社区村委会向北10米东墙;

9. 益民社区卫生室南墙;

10. 汪阁村村委会西墙;

11. 海升新村卫生室南墙;

12. 镇东村村委会西侧;

13. 李园新村村委会南墙。

(六)网络信访举报程序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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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砀山县融媒体中心 县委第一、第二巡察组
投稿邮箱:2393235566@qq.com

编辑 | 刘   静
一审 | 王凯莉 梁翔宇
二审 | 刘   静 
三审 | 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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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汪工厅
总监制 | 臧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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