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2023年秋学期公开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公告
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2023年秋学期
为满足幼儿园财务工作需要,经报请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园所位置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凤凰曦城东苑内。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2023年秋学期公开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 财务财会类专业(附件3)毕业,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3年8月25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幼儿保教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出生);如应聘人员社保缴纳记录满五年,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以下简称“太湖路幼儿园”)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太湖路幼儿园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邮件等其它方式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2023年秋学期公开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本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下载打印)。
(5)本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和把握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5.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太湖路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和现场报名,同时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6.报名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太湖路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内容为财务基础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材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当天入场时,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在“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太湖路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太湖路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同时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各占50%),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太湖路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太湖路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体检工作由太湖路幼儿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太湖路幼儿园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太湖路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取消、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递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太湖路幼儿园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太湖路幼儿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执行太湖路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6960665(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
监督电话:
0523-86936116(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523-86965070(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泰州市太湖路幼儿园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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