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这4类车辆将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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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求,现就合肥市2022年度机动车市区禁行区域通行证管理及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管理规定
2、对于网上办理的通行证,办理人手机上将自动生成电子通行证,如遇执勤民警核查,直接出示电子通行证即可。
3、2022年市区继续取消旅游客车及新能源客车通行证办理,即所有(不分本地外地)旅游客车(车辆行驶证载明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的)、新能源客车(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客车)的车辆进入市区无需办理通行证,且允许在高架桥道路通行。
车辆通行证办理“黑名单”
① 使用伪造、涂改、其他车辆通行证的;
② 使用过期及与规定使用车型不符通行证的;
③ 渣土车、搅拌车载明的车辆及驾驶人与实际不符合的;
④ 违反通行证通行规定,累积5次的。
二、通行证种类
2022年度我市延续2021年通行证发放种类,共发放5大类16小类通行证,通行证办理采取网上办理与线下办理相结合方式,具体通行证种类、通行规则、办理条件、网上及线下办理的种类及相关要求如下:
货车类
大型货车(A)
【通行规定】
1、可进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时段:每日23时至次日5时;
2、可进入二环以内、一环(不含)以外道路通行时段:每日0时至7时,9时至16时,19时30分至24时;可进入市区二环以外其他禁行道路(具体范围见公告或根据道路上设置的禁行标牌确定)通行的时段:每日0时至7时,20时至24时;
3、南二环(金寨路-集贤路)、龙川路(宿松路-包河大道)、中山路(上海路-包河大道)、迎淮路(上海路-包河大道)全时段禁行;
4、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所需材料】
车辆行驶证(注册地为市区车辆)。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
2、网上办理。
大型货车(B)
【通行规定】
由各大队自行确定,仅在发证所在大队辖区内通行有效。
【所需材料】
车辆行驶证(注册地为市区车辆)。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1、包河、新站、经开、高新、公一、滨湖大队窗口。
2、网上办理。
小型货车
【通行规定】
1、可进入一环(含)内道路通行的时段为:每日0时至7时,10时至16时,19时至24时;
2、搬家公司车辆在搬家服务期间(路面检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进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的时段为:每日0时至7时,9时至17时,19时至24时;
3、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4、非营利、非运货性质的皮卡车辆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内可在高架桥道路及上跨式立交桥面通行。
【所需材料】
车辆行驶证(注册地为市区车辆)。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
2、网上办理。
危险品运输
【通行规定】
1、可进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时段:每日23时至次日6时;
2、可进入二环以内道路、一环(不含)以外道路通行时段:每日0时至7时、9时至16时、19时至24时;可进入市区二环以外其他禁行道路(具体范围见公告或根据道路上设置的禁行标牌确定)通行的时段:每日0时至7时,20时至24时;
3、南二环(金寨路-集贤路)、龙川路(宿松路-包河大道)、中山路(上海路-包河大道)、迎淮路(上海路-包河大道)全时段禁行;
4、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危化品运输许可证;
3、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上级规定办理危险品运输的其他相关材料。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上半年证件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下半年证件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
新能源货车
【通行规定】
1、可进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时段:每日0时至7时,9时至17时,19时至24时;
2、1.5吨(含,以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质量为准)以下新能源货车可在高架桥道路及上跨式立交桥面通行,其余车辆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所需材料】
车辆行驶证(注册地为市区车辆,车辆种类为新能源货车)。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
2、网上办理。
工程施救
【通行规定】
持证车辆在执行工程施救、应急抢险等紧急任务时不受相应车型通行限制,作业时应做好防护,确保安全。
【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车辆所有单位为供电、市政、燃气、供水、施救、电信、清障、公交救援等应急性质;
3、属服务外包的,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理单位提供申请1份,且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6269070。
民生配送服务
【通行规定】
1、每日0时至7,9时至17时,19时至24时,可驶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
2、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车辆所有人或车辆登记单位与商场、超市、医院等运输服务合同复印件1份;
3、合同必须载明运输农副产品、生鲜、药品、医疗器械、公共设施等公共服务物品;
4、如车辆为单位自备车辆,要求单位登记性质中有涉及农副产品、生鲜、药品、医疗器械、公共设施等项目。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1、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6269070;
2、网上办理。
邮政/快递
【通行规定】
1、确需在禁停路段停靠作业且周边没有停车场(位)的情况下,可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在路侧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装载邮品货物;
2、除蓝牌货车外,其余类型车辆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3、每日0时至7,9时至17时,19时至24时,可驶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
【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邮政车辆需喷涂邮政专用标志;
3、快递车辆为在市邮政管理局注册备案的民营快递车辆,需出具相关证明,且车辆类型为面包车或封闭箱式货车。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
运钞车
【通行规定】
1、持证车辆不受相应车型通行限制,除小型货车外,其余类型车辆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2、持证车辆作业期间可在道路临时停放,停车期间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
【所需材料】
1、办证车辆需为运钞车辆;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公司申请。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6269070。
绿化环卫
【通行规定】
1、持证车辆在作业时不受相应车型通行限制,可在路边临时停靠(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
2、中型及以上车辆严禁上高架桥桥道路行驶,小型车辆每日0时至7时,8时30分至17时,19时至24时,可驶入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
3、每日0时至7时,8时30分至17时,19时至24时,可在一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
【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
2、车辆使用性质或工作类型为绿化施工、环卫清扫、垃圾运输等各类专用作业车辆;
3、园林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
2、网上办理。
客车类
公路客运
【通行规定】
1、持证车辆可按照指定线路驶入各客运场站;
2、金寨路高架桥、南北高架桥一号线、长江西路高架桥、合作化路高架桥、包河大道高架桥桥面禁止通行;其它高架桥桥面道路允许通行;
3、严禁在设有禁停标志的道路停车上下乘客。
【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客运公司申请及线路1份;
3、车辆进站证复印件1份。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上半年证件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下半年证件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6269070。
单位交通车
【通行规定】
1、持证车辆不受相应车型通行限制;
2、在不妨碍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临时停车上下人员;
3、严禁在路口50米(含)以内道路停车上下人员,一环路全线严禁停车上下人员、高架桥匝道及连接段严禁停车上下人员;
4、允许在高架桥桥道路及上跨式立交通行。
【所需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
2、车辆为单位自有的,需提供单位申请;
3、车辆为租赁的,需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1、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交警支队窗口,0551-63537039;
2、网上办理。
教练车类
教练车训练
【通行规定】
1、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以外时段,在规定的教学线路开展教学训练;
2、从培训基地到训练路段禁止学员驾驶;
3、大中型教练车禁止在高架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所需材料】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驾校申请。
【有效期】
发放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地点】
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6269070。
三车类
渣土车
【通行规定】
1、通行证载明的驾驶人可驾驶持证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定线路通行;
2、禁止在高架桥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所需材料】
1、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1份;
2、城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3、行驶时间及线路;
4、交强险凭证复印件;
5、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
6、车辆放大号牌照片;
7、外地号牌车辆需提供属地交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有效期】
最长1个月。
【办理地点】
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6269070。
搅拌车
【通行规定】
1、通行证载明的驾驶人可驾驶持证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指定线路通行;
2、禁止在高架桥桥和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所需材料】
1、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1份;
2、车辆需在市城乡建委备案登记;
3、行驶时间及线路;
4、交强险凭证复印件;
5、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
6、车辆放大号牌照片;
7、外地号牌车辆需提供属地交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有效期】
最长3个月。
【办理地点】
马鞍山路168号交警支队附属楼1楼服务大厅,0551-66269070。
临时类
临时(客车/货车)
【通行规定】
1、客车可在通行证规定的时间、道路通行,其中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驶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大型客车禁止在高架桥桥及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2、货车可在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规定道路通行,其中小型货车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20时禁止驶入一环(含)以内道路通行;大型货车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20时禁止驶入市区所有禁行道路通行;禁止在高架桥桥及上跨式立交桥路面通行。
【所需材料】
1、行驶证复印件1份;
2、确需进入市区通行相关证明,行驶时间及线路。
【有效期】
最长7天。
【办理地点】
1、市区各大队窗口;
2、网上办理。
无需办理车辆类
旅游客车/新能耗客车
【通行规定】
车辆在不妨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可临时停靠上下游客,车辆即停即走,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其中路口50米(含)范围内、高架桥匝道及连接段、一环路全段禁止停车上下人员;可在高架桥桥道路及上跨式立交通行。
【所需材料】
1、车辆登记性质为旅游客运
2、车辆登记性质为新能源客车
其中网上可办理的证件种类为大型货车(A/B)、小型货车、新能源货车、民生配送服务、绿化环卫、单位交通车及临时(客车/货车);所有通行证均可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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