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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和县定向医学生培养!毕业就入编

体坛快讯2023-06-29 12:59

近日

和县卫健委发布  

关于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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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162号)文件精神,2023年和县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2023年和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三个专业,共有9个名额,其中本科3名,专科6名。本科培养院校为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1名)、皖南医学院(口腔医学专业1名)、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1名)。专科培养院校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名,口腔医学专业1名)、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医学专业1名)、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名,其中中医学专业2名,口腔医学专业1名)。





二、培养对象

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区(市、区)生源。培养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毕业后志愿投身于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本科需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向专业志愿;

(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医学院校和订单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三、待遇政策

订单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本科生每年补助生活费3000元。毕业后按照协议规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医学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乡镇卫生院;口腔医学专业医学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事业单位编制。





四、工作程序

(一)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家下达的我省2023年医改目标任务和我省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各地需求,编制我省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分县(市、区)本、专科人才培养计划,由省教育厅列入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

(二)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分别达到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报考该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时间安排上网填报本科或专科提前批次志愿。

(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投档,由培养医学院校按照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8月中下旬录取名单印发至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需求市、县(市、区)及各培养医学院校,同时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安徽省教育厅网公布。

(五)培养医学院校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县 (市、区)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考生(携准考证、身份证等)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协议签订情况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协议书签订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

(六)培养医学院校对签订定向培养和定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医学院校办理入学手续,参加学习。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热忱欢迎广大高考生填报提前批次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志愿,如有咨询,可联系和县卫健委人事股,电话0555-5312733。

END

信息来源:和县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编辑:金章蓉
审核:成家嘉
监制:撒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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