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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长新路小学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国际风云2023-06-30 04:26

长丰县长新路小学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长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长丰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体【2023 】15号)等规定,切实依法保障我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规范有序地做好2023年学校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长新路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长新路小学位于长新路中段,学校以“童心”教育为核心理念,以“办老百姓家门口的优质学校”为目标,让每个孩子都成为一名全面发展与个性突出的长丰好少年。学校先后获得长丰县书香机关、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科研课题实验学校、长丰县经典诵读一等奖、合肥市优秀少先队先进集体、长丰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长丰县第一届文明校园、合肥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长丰县平安校园、长丰县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合肥市2018-2019学年度百姓身边的好学校、2023年合肥市新优质学校等荣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进一步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进一步完善本校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制度和运行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和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建立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学校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满足水湖镇城市社居委户口的适龄儿童及水湖镇务工的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工作原则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体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
2.以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不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
3.“两个一致”的原则。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四、招生范围

凡户籍是水湖镇辖区内社居委户口(合肥师范附小长丰分校学区除外)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因布局调整划为我校学区的村民委员会户口及在水湖镇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非水湖镇辖区内居民委员会户口,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居住(有房产证)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时间及要求

7月6日至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六、报名材料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到长新路小学报名,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所在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需含儿童、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防疫接种站查验盖章并开具证明);
3.非水湖镇辖区居民委员会户口另需提供水湖镇辖区内房产证及复印件1份;
3.在水湖镇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须提供监护人务工合同原件、暂住证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咨询电话与公众号

1.咨询电话:

66671096

程老师:17333203353

2.长新路小学公众号

八、温馨提示

1.根据学校要求,报名时一个孩子只能由一个家长带领、陪伴参加报名。
2. 由于社居委户口适龄儿童较多且可以在县直三所小学任何学校报名,故我校额满就不再招收,感谢理解支持。
3. 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和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学生中如有传染病、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攻击性行为或其它重大疾病的,家长报名时有责任如实告知,否则,出现意外,责任自负。
4. 在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学区孩子,7月6日至7日可以来校预登记,在学位许可的情况下,电话通知前往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5.转学生可在7月6日-7日间来校预登记,在学位许可情况下,电话通知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