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公布
长丰县2023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县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
1. 在我县报名参加中考的2023届、2022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2. 合肥一六八中学教育集团长丰一中(以下简称“长丰一中”)、合肥一中教育集团北城分校(以下简称“合肥北城分校”)、长丰北城衡安学校只招收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3. 外省户籍考生在我县被录取并就读普通高中的,高中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填报师范类志愿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 18 周岁。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均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二、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标准等因素,核定县内各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和计划。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公布。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全县统一设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3+2”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共设置4个批次。
1.提前批次:设“A”一个志愿:长丰一中田径15人、足球10人、篮球5人。
2.第一批次:设“A/B”两个平行志愿:长丰一中、合肥北城分校、北城衡安学校、凤麟中学共建班(与合肥北城分校)。
3.第二批次:设“A/B/C”三个平行志愿:下塘中学、朱巷中学、凤麟中学、合肥新桥中学、实验高中共建班(与长丰一中)。
4.第三批次:设“A/B/C”三个平行志愿:实验高中、长丰锦弘学校、长丰新华艺术高级中学、长丰新华艺术高级中学(北影班)。
(二)有关说明
1.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填报志愿前,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该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填报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提前批次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2.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填报指定志愿或代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在打印的志愿确认表上签名。志愿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写家长签字的志愿预填表、考生签字的志愿确认表,学校留存备查。填报单一志愿的考生,将进行规范性审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应向学校详细咨询学费等有关事宜。
四、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二)录取条件
1.所有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均面向全县招生。
2.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长丰一中体育类(提前批次)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全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中考总分、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1.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先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中考总成绩相同,则再按中考文化课成绩排序;如中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再按语数外三科合计成绩排序;如语数外三科合计成绩相同,则再按理化合计成绩排序;如理化合计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得到一个考生的成绩排序顺序位。录取采用计算机投档,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2.录取顺序
第一步,录取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体育类考生;长丰一中诺贝尔班(宏志班)、合肥北城分校(科技创新实验班)以招生学校审核后提供的预录取名单为准。
第二步,录取第一批次:长丰一中、合肥北城分校、衡安学校、凤麟中学共建班的A志愿、B志愿。
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长丰一中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该校全县统招生计划。
第三步,录取第二批次:下塘中学、朱巷中学、凤麟中学、合肥新桥中学、实验高中共建班的A志愿、B志愿、C志愿。
第四步,录取第三批次:实验高中、长丰锦弘学校、长丰新华艺术高级中学、长丰新华艺术高级中学(北影班)的A志愿、B志愿、C志愿。
(四)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和招生录取
1.计划安排。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予以安排并公布。
2.填报条件。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等文件“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的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各初中学校负责本校享受指标到校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结果须公示3 天无异议。具体指标分配另行公布。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情况从市区外随迁转学到我县初中学校就读应届毕业生(不含县内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3.招生录取。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县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该校全县统招生计划。
(五)诺贝尔班(宏志班)、科技创新实验班招生
长丰一中诺贝尔班(宏志班)、合肥北城分校(科技创新实验班),按照中考分数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备案后公布实施。长丰一中诺贝尔班(宏志班)、合肥北城分校(科技创新实验班)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按规定公示3 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招生学校将审核后的名单报县教体局。
五、补录
第一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县教体局将公布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达线的考生可参加补录,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招生计划完成的学校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补录办法另行制定。
六、中等职业学校
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为考生和家长做好服务,确保按时间、按要求顺利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招生政策,积极通过校园网、橱窗、班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以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宣传有关政策,对普通高中属地招生、网上评卷对答题方式的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等,耐心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具体指导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宣传,引导义务教育生源就近入学、合理选择初中学校。同时,要对考生报考资格、政策性加分、自主招生、指标到校生等条件从严审查,确保准确无误。任何学校、任何个人不得要求、误导考生违背意愿填报,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三)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新课程新教材和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省示范自主招生学校要围绕办学特色,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报名资格,科学设置考核项目,按照招生实施方案组织专业考核,严格确定合格人数。完善责任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保证招生办法、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生办法、预录名单要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校园内公示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初中学校要正确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让其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报考学校的办学特色、收费标准等事宜;要指导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考生中考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合理填报志愿,不受任何机构或个人的虚假宣传误导。各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成本提出书面申请,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县教体局备案方可执行。严禁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或备案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公民办学校都不得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民办学校要将招生简章报县教体局审核,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和招生程序。
(五)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严格执行2023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没有下达招生计划、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招生专业,一律不得开展中职招生,不得与高职院校合作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对于社会急需专业的要积极招生,对于社会需求饱和或毕业生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控制招生规模。要不断创新招生模式和教学方式,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群体招生。
同步发布的还有
《长丰县2023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招生实施细则》
长丰县2023年普通高中
体育、艺术类招生实施细则
为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引导学校形成办学特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学校、项目和人数
长丰一中体育类30名;长丰新华艺术高级中学北影班160名(其中表演班40名、音乐班40名、美术班80名),以上计划数均含在该校的总计划数内。
三、招生条件
(一)在我县报名参加2023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其中长丰一中只招收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专业考核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具体要求和标准见学校招生方案。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专业考核方案。招生学校按要求制定招生实施办法,经审核备案后,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报名。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到各招生学校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业考核。县教体局督查指导,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业考核工作。专业考核合格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将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合格考生具有填报相关学校资格。
(四)填报志愿与录取。公示无异议的专业考核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填报参加专业考核的招生学校对应批次志愿。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数,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科学的专业考核方案。严格选聘评委专家,严格审查学生资格,严格公示环节,加强专业考核监督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县教体局将开展相关工作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学校招生项目及计划。
(二)各初中学校要坚持五育并举,要对专业考核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学生和学生家长了解、熟悉政策。
(三)招生学校要按照有关办学标准要求,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不得违规引进校外机构到校开展有偿专业训练,制定培养方案,强化学生入学后专业指导,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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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丰教育
编辑:薛戎 责编:戴磊 审核:胡成村 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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