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关于“8•31”案资产处置公告(第四次)
导读:点击新安眼第二条,可查看《关于“8•31”案资产处置公告(第五次)》内容。
关于“8•31”案资产处置公告(第四次)
被告人曾永军、卓悦等人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简称“8•31”案)所涉相关资产处置及追赃程序,目前正依法有序推进。为依法维护集资受损人的合法权益,经黄山市“8•31”案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次案款清退工作。现将本次案款清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款清退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本次案款清退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8日
三、本次案款清退发放比例
本次案款清退发放比例确定为3%。
本次案款清退金额=损失金额(未兑付集资本金-累计已兑付利息-累计已消费金额)×3%。
(注:1.累计已消费金额是指使用具有消费功能的华商卡等结算的消费金额;2.累计已兑付利息金额及累计已消费金额系依据后台订单系统记载审核确定;3.各集资受损人的损失金额请登录“831受损人登录系统”(网址:http://114.104.188.208:8001/)查询并确认,如有异议,请通过“831受损人登录系统”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四、本次案款清退对象范围
已于2022年登录“831受损人登记系统”申报登记,并经审核通过的集资受损人。
五、本次案款清退发放方式
本次清退的案款将直接发放至各集资受损人申报登记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六、下列人员暂不列入本次案款清退发放范围,但给予预留相应资金,待完成后续相关审核工作后按比例进行发放:
登记的身份、金额等信息经审核未能通过的集资受损人。
七、下列人员不列入本次案款清退发放范围:
1.至今未对身份、金额等信息进行登记的集资受损人。
2.经核查,已在部分分公司所在地办案机关取得清退款,且比例大于损失金额3%的。(注:在各地已取得清退款但比例小于损失金额3%的人员列入本次清退范围,其在各地已取得清退款在下次清退中予以扣除。)
黄山市“8•31”案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30日
来源:徽州区政府网
注:点击本文最下方阅读原文,可查看原公告内容。
近期热文,点击标题阅读
相关文章
- 【法官说法 普法送法】肥西法院 | 桃花法庭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宣讲活动
- 肥西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小升初摇号分组公示
- 黄山市2023年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 黄山市关于“8•31”案资产处置公告(第四次)
-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召开安委会(消委会)、环委会2023年第二次工作会议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 “开中”幼教 | 多彩暑假:濉溪经济开发区中心幼儿园开展“多彩暑假 乐享运动”系列活动
- 【广德·箭穿】带你走进我们的一天
- 【广德·箭穿】乡村联线 畅谈数字普惠金融
- 通知 | 淮北市濉溪路小学2023年暑假致全校家长的一封信
- 濉溪县南坪中心小学举行师德师风学习暨暑期安全教育专题会议
- 芜湖市自行车运动协会“七•一”党建活动汇总(部分图片、领唱宣誓完整视频、两首诗作)
- 【园所通知】肥东县未来之光幼教集团万和云锦幼儿园2023暑假放假通知及温馨提示
- 合肥包河花园幼儿园每周食谱第二十一期
- 岳西县2023年“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召开
- 广德本地便民信息【房屋租售】230702
- 广德市实验中学招聘高三复读班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