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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丨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关于涉税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应用电子证照的通告

社会万象2023-07-06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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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关于涉税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应用电子证照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高不动产登记与办税工作效率,持续创优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涉税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应用电子证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市暨各区县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所有涉税转移登记业务,申请人可以持有关部门核发的电子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和纳税申报,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提供电子证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不得再要求提供纸质证照。

二、证照类型

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结婚证、电子户口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和办税所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三、应用方式

(一)窗口申请

1.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出示皖事通手机APP电子证照应用核验二维码,工作人员使用专业设备识别二维码提取电子证照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并实时共享电子证照给税务部门;

2.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各地政务服务APP出示相关电子证照,经工作人员在线扫码验证电子证照无误后,即可直接替代实体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涉税申报。

(二)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不动产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皖事通手机APP“扫一扫”功能经实人身份认证后获取本人相关电子证照保存至申请材料项下,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用于替代实体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和纳税申报。

四、其他事项

积极鼓励申请人使用电子证照办理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充分尊重申请人意愿,坚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并用模式,申请人可以任选电子证照形式或者实体证照形式提交申请。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