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公开选调!灵璧县在编的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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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灵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灵璧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端正;
2、年龄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7月6日<含>及以后出生(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依认定结论为准);
3、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有二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历(特殊人员说明:2020年、2021年按照政策安置入编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视为年度考核合格,2019年及以前的退役士兵按入编事业单位后实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5、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在选调范围及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6日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3年灵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审核推荐(档案初核)。采用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自行下载《灵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要严格个人档案审核,重点对“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统一上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定,经组织认定后方可参加报名。县人社局留存已经审核同意报考的个人《报名表》。
2、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ingbi.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9:00至7月22日16:00。已经审定同意的报考者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灵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
3、网上初审。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和留存的《报名表》,及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但未留存《报名表》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调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确认。报考者可于7月22日16:30前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24日16:3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45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最后确认报名缴费人员不足比例,笔试前会及时上网公布核减岗位数(保留岗位数)。
报考者应于8月2日至8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
(四)资格复审(档案核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复审人选;若笔试成绩高于60分的少于计划数,按实际人数确定复审人选。出现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档案核查)具体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等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水平。满分100分。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顺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即时发布体检、考察公告。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考试、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021161
监督举报电话:6022110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3年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中共灵璧县委编办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2023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解决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镇中小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任教。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197名,具体学科岗位详见《2023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灵璧县域内(不含城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灵西中心学校、虞姬中心学校、范桥学校、东风学校不纳入城区学校范围)。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以实际工作年度为准,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延迟转正的,服务期未满的;
2.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不正常履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6日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公告栏公开发布选调公告。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申请人员在选调工作实施期间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
(1)申请报名
①镇中小学教师到编制所在学校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08:00—7月18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编制所在学校(小学到所属镇中心学校)。
②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下,学校综合学科、师德、工作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经学校选调资格审核小组研究确定报名人选;
③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2023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有审核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学校公章)。
(2)各学校上报时间及地点
①上报时间
报名相关材料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指派专人统一报送(附件2、3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时间:2023年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②上报地点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资格初审
按照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凡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网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lingbi.pzhl.net/),申请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09:00—7月26日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网上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对照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审查。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六)报名确认
报名者可于2023年7月26日16:30前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26日16:30前随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45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数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2023年7月27日公布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已成功缴费且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8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改报岗位审核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按照规定办理退费。
报考者应于2023年8月2日—8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双减”工作、《义务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
(八)专业测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报考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音体美教师采取无生上课+才艺展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音体美教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40%+才艺展示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选调计划数1:1等额确定选调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依次以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十)公示
按照规定在灵璧县人民政府及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没有问题的,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选调人员,由县教体局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编制调整、聘用、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调入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原聘岗位等级不变;如调入学校无空缺岗位,按调入学校空缺岗位聘用。
六、纪律要求
1.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且五年内不予报名县内教师选调,不得申请调整岗位、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选调工作在2023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6021161(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6022981(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6022500(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党风廉政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3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2023年灵璧县城区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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