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这笔钱要不要归还?
关注看旌德微信公众平台,感受旌德乡土大小事
电话(微信)18626868507、cyqdislikelove
本条微信开头和结尾图片为广告
旌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 0563-8603358
————————————————
婚前,双方父母为自己的孩子考虑,愿意共同出资为小两口单独购置新房的不在少数。但婚前为了共同购房,而向另一方借款的实属罕见。由此发生的纠纷怎么解决?
喜结良缘 共筑爱巢
旌德县人王伟和李娜经人介绍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关系。王伟向李娜提出想正式上门拜访李娜的父母,商量结婚的事情。李娜表示同意。
这天,王伟带着精心准备的礼品来到李娜家。李娜的父母都在银行上班,家里条件不错。第一次见面,李娜的母亲就提出了买房的要求,一时间王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表示要回家和父母商量商量。
王伟家住在乡下,父母靠种田为生,培养出他这一个大学生已经不容易了,几十万的购房款,对他们来讲无疑是天文数字。王伟自己也才上班,手头上没有什么钱,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了几天,李娜主动跟王伟说,她父母提出可以两家一起付首付买婚房,用两人的公积金还款。
接下来,双方按照当地的习俗,举办了定亲的一系列流程,也选购了一套城区新开的楼盘作为婚房。可等到临近签购房合同付首付的日子,王伟又犯愁了,购买三金、准备结婚的各项物品花了不少钱,要出的首付10万元,自己还差2.1万元,该怎么办?一筹莫展的王伟将自己的窘境告诉了女友。谁知女友竟拿出了自己攒的2.1万元交给了王伟。王伟特别激动,信誓旦旦地保证这是自己向李娜借的,肯定会还李娜,婚后一定会好好对李娜。
2012年10月,王伟、李娜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子的总价款为416499元,首付款216499元(王伟支付了10万元,李娜家支付了剩下的钱),余款20万元办理按揭。为了让李娜安心,2013年4月12日,王伟主动向李娜出具了借条,载明“婚前买房,李娜借给王伟两万壹仟圆。今日已还伍仟圆整,剩余壹万陆仟圆整未还,拟定于结婚后5年内还清。”2013年6月6日,两人登记结婚。
分道扬镳 形同陌路
婚后因购买的期房未交房,王伟、李娜一直居住在李娜父母处。日子久了,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儿子出生后,因为孩子的照顾问题,两人更是争吵不断。
2017年6月,王伟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李娜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2018年7月,李娜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和好。
2019年4月,王伟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儿子由李娜抚养,王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购买的婚房归李娜所有,李娜共支付王伟房屋折价款20万元,房屋的剩余贷款由李娜负担。
离婚后,李娜带着儿子住在父母家,由父母帮着带孩子。王伟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为婚前债务,再次对簿公堂
一天,李娜在家整理东西,竟然在一本笔记本中发现了王伟写的借条。李娜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要求王伟偿还本金16000元以及利息。
再见面,又是在法庭上。这已是昔日夫妻第四次坐上原被告的席位。
庭审中,王伟辩称,案涉借款因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及共同财产的分割而不复存在。案涉借款系双方共同购置婚房时所产生,因双方婚后实行共同财产制而非分别财产制,故该笔借款因投资作为婚房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双方离婚时,已经对该笔借款所投入的共同财产婚房进行了分割,原告无权就已经清理的债务再次向其主张权利。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8年李娜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调解笔录中,李娜提出同意和好,但要求王伟以后每个月将工资收入都交给李娜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王伟表示同意。之后,王伟账户通过支付宝分3次共向李娜转账30000元。2019年王伟起诉离婚的案件调解笔录中王伟陈述“……房子如果被告要,则补偿我房屋首付款10万元,房屋装潢5万元,公积金还的贷款5万元,共计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王伟向李娜借款16000元,约定了借款期限,并出具了借条,李娜提供了借款。王伟与李娜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王伟应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现王伟未按期还款,显已违约。李娜有权要求王伟立即归还借款16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王伟抗辩2018年李娜将其账户的30000元转走系归还案涉的借款,但根据2018年调解笔录的内容,王伟承诺每月将工资收入全额交给李娜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故王伟的该抗辩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王伟抗辩案涉借款因投资购买婚房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已经对共同财产婚房进行了分割,故李娜无权再向其主张权利。但王伟在离婚诉讼中自认支付房屋首付款10万元,而房屋的首付款为216499元,原、被告双方在购买房屋时未结婚,双方均出资,李娜对于首付款的出资不少于王伟的出资,且在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未提及案涉的借款。案涉的借款系在双方婚前发生,对案涉借款的债权系李娜的婚前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王伟的该项抗辩理由亦不成立,不予采纳。
据此,法院判决王伟向李娜返还借款16000元及支付利息。王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当事人均化名)
编后:买房结婚是现在社会的普遍现象,双方父母为自己的孩子考虑,愿意共同出资为小两口单独购置新房的不在少数。但婚前为了共同购房,而向另一方借款的实属罕见。要切记,婚前的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中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文刊登在《江淮法治》2023年第11期(总第479期))
来源:江淮法治
- 上一篇:宣城旌德云乐镇:三个“一”确保廉洁征兵见行见效
-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安庆一干部被查!严重违纪违法!
- 定远县民政局“三张网”推进未成年人暑期防溺水工作
- 实践青春,扬帆郎溪丨郎溪县承接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启动仪式暨共建大学生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基地活动顺利举行
- 小暑 | 蝉鸣声声小暑至,夏游郎溪觅清凉
- 宣城市苏皖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六月份招商引资活动掠影
- “感恩成长,梦想启航”--花山棠园爱之城幼儿园大班毕业典礼
- 【花山小金星幼儿园|Children's Menu(Week23)】---看看下周吃什么
- 广州花都花山空调清洗维修
- 花山镇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警示教育工作
- 跟着节气游花山| 仅需9.9!即可来花山找寻“暑”于你的夏天
- 勇攀高峰!他们入选首届北理珠“赤花山学者”项目
- 【工作动态】界首镇召开人居环境“四河六路”示范区建设大会
- 界首市公立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正式上线运行
- 六安市通下水道服务
-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
- 1950-01-22 界首市委青年剧团(又称青年文工队)义演《赤叶河》后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