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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41件!肥西法院诉前调解开启物业纠纷化解“快模式”

社会万象2023-07-12 19:22

梅雨未过,三伏已至。“太感谢你们了!这么热的天,调解员和业主们一个一个沟通,我们前期送来的79件物业纠纷,已经有41户业主缴足了物业费,让我见识了司法力量和司法速度!”7月12日,合肥某物业公司诉讼代理人顶着暑热一次性向肥西法院调解中心的两位驻院专职调解员递交了41份撤诉申请书。

一个月前,合肥某物业公司与所在小区的79户业主因物业费缴纳问题产生纠纷,向肥西法院提起诉讼。涉及群众众多,如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社会矛盾。肥西法院受理后,立即联系该物业公司,经诉前指引,该物业公司同意以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案件委派至调解员吴芹、董勇处,两人均为肥西法院退休法官,驻院专职从事调解工作均已达三年时间,具有丰富的物业纠纷调解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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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案沟通,定制调解方案

吴芹和董勇在一个办公室办公,两人从接收案件后,就开始整理材料,就如何制定调解方案,更好地化解这批物业纠纷进行了多次详细探讨。他们发现该批物业纠纷多为几百元的小标的额案件,业主集中分布在某几栋住宅楼,群体效应的可能性极大。于是,两人决定先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与业主逐个沟通,在深入了解事实的同时进行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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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标注,分层分步解纷

通过一番沟通以后,两位调解员在调解日志中做了详细的记录和标注。根据这些记录,他们将业主分为三类,一类是年轻业主,有支付物业费的意愿,但对物业的更替和管理欠缺有意见;一类是中老年业主,处于观望姿态,表示只要别人缴纳,他们就缴纳;一类是部分“钉子户”,欠费多、不愿缴费,还鼓动他人不缴纳物业费。两位调解员先向年轻业主发力,普法宣传,并及时将业主意见向物业公司反馈,要求物业公司赔礼道歉并整改,很快这部分业主缴纳了物业费。观望姿态的业主见有人缴费,也纷纷缴费。而针对“钉子户”,调解员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由承办法官出面调解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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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坚持调判并行

调解过程中,两位调解员结合几十年的办案经验和几年的调解经验,既说法也说理,很多业主最终主动缴纳物业费,并用微信和当面感谢的方式表达对调解员的认可。为避免少数“钉子户”鼓噪不良情绪,承办法官将调解中梳理的少数案件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有效实现判决一案震慑一片,充分发挥公平正义的示范效应。

时代浪潮正悄悄改变着城市的模样,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小区不仅是钢筋水泥的建筑,更是美好生活的承载,物业纠纷实质是群众对物业服务品质提升的实际需求。肥西法院从解决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引导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切实依靠群众,探索物业纠纷调解的新模式,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构建和谐社区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