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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合一认证,奖励!

社会万象2023-07-13 19:09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政府发布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度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本次兑现包括: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ISO 10012测量管理体系AA以上认证、首次通过三合一认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奖励,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详情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台创园管委会:

根据《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和政〔2022〕48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兑现工作,具体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内容

《和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本次兑现主要包括:质量品牌、管理体系认证、缺陷召回和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在市级政策兑现中已申报,县级按市级配套兑现,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年7月17日止,实行主动申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三、有关要求

1、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主体按照《2022年度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兑现申请须知》(附件1)要求,如实备齐申报材料,经所在载体单位推荐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市场局对应部门。

2、确定信用审查事项。申报主体申报政策前对自身信用信息予以自查并承诺不存在失信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失信则取消政策奖补资格。对于存在失信情形的企业,整改到位后方可兑现奖补资金,整改期限不超过政策集中兑现项目公示开始前,超过时限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3、各申报主体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四、业务咨询与报送部门

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缺陷召回事项,报送到质量股(海峰大厦413),联系人:杨晓刚、孙青青,联系电话:5317310。

食安安徽品牌事项,报送食安办(海峰大厦516),联系人:宁宁,联系电话:532470。

知识产权事项,报送到知识产权股(海峰大厦403),联系人:杨陈、唐春潮,联系电话:5316412。

请各镇及园区负责通知辖区内企业并组织企业申报。

附件:

1.2022年度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兑现申请须知;
2.2022年度和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兑现申请表;
承诺持有3年以上承诺书格式;
承诺持有5年以上承诺书格式。

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2022年度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政策兑现申请须知


一、质量品牌

皖美品牌示范企业、“食安安徽”品牌奖励。

1、兑现标准

对评定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食安安徽”品牌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申报对象

2022年度本县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食安安徽”品牌的单位(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申报单位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证书、“食安安徽”品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二、管理体系认证

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AA以上认证、首次通过三合一认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奖励。

1、兑现标准

对新获得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AA以上认证、首次通过三合一认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0.6万元。

2、申报对象

2022年度获得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AA以上认证、首次通过三合一认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本县企业和组织(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申报单位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AA以上认证、首次通过三合一认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三、缺陷召回

缺陷召回资助

1、兑现标准

消费品生产企业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下主动实行召回、并在省级以上召回网站发布公告的,按照核定货值金额后,按照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10%的比例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对象

2022年度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本县生产企业(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部门核定的缺陷消费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

(4)在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发布的召回公告;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

(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1、兑现标准

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缴纳的实际官方费用的50%资助;通过PCT途径向国(境)外申请发明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不超过两个国家或地区),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

2、申报对象

2022年度获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本县单位和个人(不含郑蒲港新区),通过PCT途径向国(境)外申请发明专利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本县单位和个人,个人必须是本县户籍的公民个人,授权专利的申请地址、授权地址均为本县,不包含外地转入我县的专利。

3、申报材料

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国授权发明专利证书、PCT发明专利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中国发明专利缴纳的实际官方费用发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二)高价值专利奖励

1、兑现标准

对当年新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名单为准),且承诺持有3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件。

2申报对象

2022年度新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本县单位和个人(不含郑蒲港新区),个人必须是本县户籍的公民个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价值发明专利认定证明;

(4)承诺持有3年以上承诺书(附件3);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三)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奖励

1、兑现标准

围绕企业主营业务和产品进行专利布局的,对当年净增有效发明专利达2件(不包含转入的发明专利)且承诺持有5年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净增一件有效发明专利(均不包含转入的发明专利),且承诺持有5年以上的企业,另一次性奖励1万元。

2、申报对象

2022年净增有效发明专利达2件的本县企业(不含郑蒲港新区,不包含转入的发明专利)。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2年度新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企业出具2021年有效发明专利明细表和2022年有效发明专利明细表(加盖公章);

(5)承诺持有5年以上承诺书(附件4);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运用奖励

1、兑现标准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新认定的县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5万元。

2、申报条件

获得2022年度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的本县企业(不含郑蒲港新区)。

2、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获得2022年度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五)专利奖奖励

1、兑现标准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获得2022年度国家、省级专利奖的本县专利权人(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利奖获奖证明;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六)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1、兑现标准

对经县市场监管局备案通过且首次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通过企业知识管理规范标准复审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第三方标准认证或复审的本县企业(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证书复印件或复审证明材料;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七)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奖励

1、兑现标准

支持县内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专利导航、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评议、侵权风险分析等重大知识产权工作,经县市场监管局备案通过的,给予单项活动实际支出费用50%的补助,每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开展专利导航、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评议、侵权风险分析等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的本县企业(不含郑蒲港新区,需事先报县局备案)。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计划书、项目验收等相关材料(验收材料必须有县市场监管局签署意见和盖章);

(4)咨询服务费发票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八)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奖励

1、兑现标准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件、5万元/件、5万元/件。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的本县驰名商标所有权人,2022年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成功的本县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所有权人(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驰名商标批复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九)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

1、兑现标准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件。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本县申报单位(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申报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保护的文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十)省商标品牌基地、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奖励

1、兑现标准

对获得省商标品牌基地、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获得省商标品牌基地、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本县申报单位(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省商标品牌基地或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十一)马德里商标奖励

1、兑现标准

对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证,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件。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新获得马德里商标注册证的本县商标所有权人(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商标所有权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马德里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十二)注册商标奖励

1、兑现标准

对获得新注册商标,一次性资助0.06万元/件。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新获得商标注册证的本县商标所有权人(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商标所有权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十三)知识产权维权奖励

1、兑现标准

对专利权人、商标注册人和地理标志产品权利人进行知识产权国内维权、涉外维权的,一次性给予维权费用20%支持,分别最高不超过2万元/件、10万元/件。

2、申报条件

2022年度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进行知识产权维权、涉外维权成功的本县知识产权权利人(不含郑蒲港新区)。

3、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知识产权权利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3)维权成功相关证明材料;

(4)与维权案件相关的律师费发票及诉讼费等其他直接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征信证明材料。

原文链接:https://www.hx.gov.cn/xxgk/openness/detail/content/64a22cfb886688ea338b456a.html

 

文章来源:质量与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