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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中院发布“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典型案例(二)

社会万象2023-07-19 20:28

金寨某纺织公司系列执行案

——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府院联动盘活低效资产

【基本案情】


金寨某纺织公司位于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占地面积8万多平方米,近年来因经营不善已停止生产,涉案案款达8000万余元,同时厂房不当转租,形成了严重的“厂中厂”问题,不仅产生的经济效能低迷,还有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无其他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对纺织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拍卖。但多个有竞买意向的买家了解到工厂实际情况后,纷纷退缩。随着两次拍卖及变卖均流拍,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执行经过】


为促进案件从源头切实解决,金寨县法院立即将执行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积极与现代产业园区联系。县委、县政府及现代产业园区高度重视,经过多方商讨研究,最终某资产运营公司以7000多万元的流拍价格,购得了纺织公司名下的8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涉案标的物成功卖出,80余家租户需要逐一腾退,房租虽已到期,但部分租户对腾退工作抵触情绪较大。为保障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金寨县法院将腾退方案向县委汇报,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召集下,多家单位进行会商,研判腾退风险,成立腾退工作组。腾退组每天对负责的片区逐户走访,为搬迁困难的租户提供解决方案,对不愿配合的租户耐心劝导。最终,腾退工作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束,有力推动“僵尸企业”出清,获得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

【典型意义】


涉企案件的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地方的营商环境。本案办理过程中,金寨县法院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借助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处置8万多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并将80余家租户妥善腾退,不仅解决了系列执行难题,还助力盘活了低效用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供稿:金寨法院 张进 台德燕 成功

金某某与顾某某、六安市某装饰公司

侵权责任纠纷执行案

——法官上门兑现案款  解决申请人燃眉之急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金某某与被执行人顾某某、六安市某装饰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判决,顾某某需支付金某某赔偿款10万余元,六安市某装饰公司需支付金某某赔偿款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顾某某、六安市某装饰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某某向叶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且家中有三个孩子需要抚养。为及时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兑现其胜诉利益,法院为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该案件,及时采取了网络查控措施。经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5万余元存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冻结该账户并进行扣划。考虑到申请人金某某行动不便,执行干警主动上门先将扣划到的案款送到申请人金某某手中。后执行法官将六安市某装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某某拘传至法院,朱某某当场支付给金某某妻子8万元,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家庭生活困难,急需赔偿款来维持生活及支付治疗费用。叶集区法院急申请人之所急,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手段,为当事人解燃眉之急。在“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中,叶集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针对涉民生执行案件采取多种灵活、便利、高效的司法便民举措,努力保障基本民生,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供稿:叶集法院 张磊 胡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