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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业局关于改革我省林地审批体制机制,促进项目高效落地的议案答复

社会万象2023-07-22 14:12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7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改革我省林地审批体制机制,促进项目高效落地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林业局注重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审批服务,以有限的林地定额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一、征占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规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地定额是占用林地面积的刚性约束,国家林草局每年下达的林地定额也是有限的。
二、强化林地要素保障
面对林地定额管理与地方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激增之间的现实矛盾,省林业局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林地资源使用效率。一是按照省级40%、市级60%的原则分配年度林地定额,对占用除自然保护地、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天然林、国有林场以外2公顷以下的林地,委托市、省直管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既给各市足够的支配权,又利于分级统筹保障重大项目。所有项目以开工时间为依据确定优先序,分清轻重缓急,压茬推进审批,避免出现“占而不用”的问题。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支持,“十四五”期间我省占用林地定额2.5万公顷,同比增长42%。
三、积极推进林地占补平衡工作
目前,国家林草局正在江西等地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通过矿山生态修复形成的林地定额(生态修复补充),用于下一年度国家下达林地定额之外新增定额(建设项目占用)。待国家林草局全面开展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组织编制林地占补平衡实施方案,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造林,争取获得更多林地定额,满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同步推进采伐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优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流程。  
                              安徽省林业局
                             2023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安徽省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