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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象州镇花山社区食用菌项目寻求合作伙伴公告

财经前线2023-07-26 04:54

根据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资产),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经济收益,经象州镇人民政府、象州镇花山社区“两委”会研究,决定将花山社区管理的《象州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食用菌菌棒生产和种植项目(易安后扶)》项目资产整体向社会公开寻求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产所在的地点、范围及用途、面积。

1.项目地点及范围、面积;地点位于象州县象州镇花山社区老乡家园以北约100米(原五七干校内),面积约2600㎡(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2.项目资产现状及用途:主要资产包括钢架结构大棚4个共568㎡、钢架结构板房(管理用房)144㎡、温控房320㎡、场地硬化1250㎡、及一批配套设备设施等,上述厂(棚)房及设备主要用于食用菌类生产和种植。

二、合作期限及合作底价。

1.合作期限叁年。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2.合作期限内合作底价为每年不少于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价高者中标。先付后用,实际支付合作费用时间及方式以合同协议约定的条款为准。

3.有意向合作单位或个人(以下称合作对象)有意参与合作竞价的,需向象州县象州镇花山社区居民委员会缴纳合作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竞价成功并签订合作协议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期限满叁年且经验收无损坏后不计息退还,合作对象竞价不成功的,在竞价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合作保证金。

4.合作对象自行对该项目资产进行现场踏勘了解,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合作对象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实地踏勘现场,且认可项目资产及面积等。

三、有关要求。

1.本项目要求合作对象为有经济实力且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个人;

2.合作对象参与合作竞价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属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属个体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该项目在合作期间,合作对象不得乱搭乱建,须依照国家及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合法经营。

4.合作期间土地如遇国家政策性需要使用该土地的,合作对象在生产经营中自建、自投、自装的房屋、设施设备均由合作对象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合作对象自行承担。花山社区可按实际承包期限计算,退还未实际产生的合作价款,但不计产生的损失和利息。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73118:0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花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西象州县象州镇吉象路98)

五、违约责任。

合作对象竞价成功者需于5日内与花山社区签订合作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合作对象前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花山社区有权将该项目资产再次进行寻求合作伙伴或另行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先生18276909083 、赵女士15678780904。办公电话:0772-4368456

象州县象州镇花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7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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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韦冬妮
校 对:农金杰
审 核:区颖昕 潘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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