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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关于开展2013-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体坛快讯2023-07-27 14:35

关于开展2013-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2023年修订稿)铜经信中小企〔202339)和《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现就开展2013-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13年度-2020年度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的省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第一批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免复核)。

二、复核条件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复核方法

企业于8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

四、复核结果

1、2013年度-2020年度市经信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凡是通过网上更新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继续有效;

2、符合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经市经信局公示后,推荐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915日前完成复核企业平台初审工作,并对此次未参加评价的企业,逐一核实企业是否存在破产倒闭、停产且复工无望、搬迁至市外等特殊情况。

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915日前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核查信息表》(附件3)、《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2023725   

附件1

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二)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三)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附件2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

 

一、基础材料(必上传)

1. 营业执照

2. 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3.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4. 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可登录信用中国查询下载企业信用报告)。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5. 近三年内获得过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

6.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7.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设立佐证材料

8.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9. 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0. 近两年度审计报告(应包含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负债率等)

11. 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的自我说明

12. 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附件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核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县区

企业获评市级专精特新年度

核查情况(必填项)

选填:①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复核条件

②正常生产经营,不符合复核条件

③破产倒闭

④停产且复工无望

⑤搬迁至市外

⑥其他特殊情况

是否取消专精特新称号(必填项)













 

 

 

 

附件4

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