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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

财经前线2023-07-28 20:51

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2023年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23年6-7月,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大气环境科、市生态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市2021年以来审批的报告书类建设项目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及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采取现场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的方式,点对点对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质量进行核查,并对核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环评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评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环保措施落到实处。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环评审批工作质量,优化了营商环境,同时也提高了环评审批的权威性,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提升。

来源:市环评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编辑:吴思琦 | 初审:范革飞

审核: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