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某药店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处方药被罚
社会万象2023-07-29 19:29
珍耀网与您共享医药咨询
关注珍耀网,开启健康生活
行政相对人名称:黄山市徽州区益民药店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当事人无证经营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立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处罚结果:1.责令停止销售处方药;2.没收违法销售药品;3.没收违法所得1.4元;4.罚款150000元。
以上内容转载自“信用中国(安徽黄山)”
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仅为传播医疗医药最新资讯
▍根据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长按图片扫描二维码,关注珍耀网
欢迎转发、点赞,点击“在看”,珍耀网与您一同健康生活~
我知道你在看哟
相关文章
- 安徽广播电视台招聘50人
- 安徽省水文局启动水文汛情应急测报Ⅳ级响应
- 定远最新公告:免费!
- 【安徽】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规范(征求意见稿)等3个规范意见
- 建议安徽人口小县机构改革,官方回复:试点正有序推进
- 安徽省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调研组来干汊河镇调研胡底烈士纪念馆保护利用工作
- 考公 |2023年安徽省下半年事业单位笔试报名已经开启,报名入口已开放!
- 灵璧县实验小学关于招生入学报名的补充通知
-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太和、阜阳这2名干部被查!
- 官宣!太和北站,车票开售!车次、时刻表公布!
- 青阳街道山河社区党总支开展“新邻居见面会”主题活动
- 青阳县庙前镇:聚焦道路安全 优化营商环境
- 青阳街道巨声社区组织开展“红色基因代代传 凝心聚力迎八一”主题活动
- 【人大要闻】瑶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 【公告决议】合肥市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区级决算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