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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2023年县内教师流动方案

体坛快讯2023-06-2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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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2023年县内教师流动公告

《临泉县2023年县内教师流动工作方案》经中共临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将临泉县2023年县内教师流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方案

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一)乡镇(街道)区域间流动

1.本人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截止时间为7月12日下午5:30。请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携带相关手续到申请流入地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提交相关表格、证件。

2.汇总上报

由流入地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上报时间为7月25日-7月28日,上报地点:县教育局北楼105室。联系电话:3963317。

(二)乡镇教师流动到城区学校

请符合流动条件、有流动意愿的人员,提前办齐相关手续,由本人于2023年7月5日-9日到县教育局六楼大会议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7月9日下午5:30。

联系电话:3963317。

附件:临泉县2023年县内教师流动工作方案

 

中共临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3年6月29日

临泉县2023年县内教师流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正常流动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流动原则

县内教师流动工作在中共临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坚持空编可进、有序流动原则。教师流动从学校教学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配置,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办理,流动方案、流动限额及流动结果及时公开。

3.坚持年限控制原则。农村教师申请流动到城区学校的须在我县农村任教满6年;乡镇之间平行、逆向流动须在我县任教满3年正向流动、对调流动、城区教师申请流动到乡镇学校任教,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关爱一线教师,解决教师夫妻两地分居、回原籍照顾家庭、现役军人家庭等实际生活问题。

二、流动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教师。

三、流动区域

根据地理条件,在全县范围内划分5个流动区域:

1.县城区(6个)

城关街道(城关中心校辖区、张营中心校辖区)、城东街道、城南街道、邢塘街道、田桥街道。

2.乡镇A区4个)

单桥镇、杨桥镇、白庙镇、韦寨镇。

3.乡镇B区7个)

长官镇、黄岭镇、迎仙镇、谭棚镇、高塘镇(高塘中心校辖区、范兴集中心校辖区)、宋集镇(杨小街中心校辖区)。

4.乡镇C区(8个)

鲖城镇(鲖城中心校辖区、庞营中心校辖区)、瓦店镇、姜寨镇、老集镇、滑集镇(滑集中心校辖区)、宋集镇(宋集中心校辖区)、张新镇。

5.乡镇D区(8个)

关庙镇、庙岔镇、陈集镇、艾亭镇、陶老乡、滑集镇(谢集中心校辖区)、土陂乡、吕寨镇。

流动类型

1.乡镇辖区内流动。乡镇区内教师流动不少于辖区教师总量的10%,骨干教师流动不少于流动教师总量的20%

2.乡镇中心校间平行流动。乡镇教师同区域跨乡镇中心校(及所辖学校)之间流动(如A区甲乡镇学校到A区乙乡镇学校)。

3.街道中心校间平行流动。城区教师跨街道中心校之间流动。

4.正向流动。从城区向乡镇流动,乡镇A区向B、C、D区,或B区向C、D区,或C区向D区流动。城区向乡镇流动,在流入限额内优先安排。

5.对调流动。乡镇A、B、C、D区域之间城区街道间,教师双方对调流动。城区与乡镇之间不予对调。

6.乡镇间逆向流动。教师从乡镇D区向A、B、C区,或C区向A、B区,或B区向A区流动(不含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

7.向城区流动。乡镇教师符合相应条件,可申请向城区学校流动。

另,根据拥军优属需要,开展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的流动工作

流动限额

1.流出限额乡镇中心校流出人数控制在现有教职工总数的2%街道中心校流出人数控制在现有教职工总数的1%。

2.流入限额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合理设定,实行总量控制,农村乡镇间学校流入人数最多不超过8人街道中心校流入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

3.乡镇(街道)中心校间流动人员要符合流入学校学科需求。

4.因民办学校学生回流等原因,城区学校教师缺员严重,乡镇教师流动到城区学校130人。

六、流动办法

一)乡镇街道中心校辖区内教师流动由中心校负责实施

二)平行流动与正向流动。

本人申请,经流出、流入双方学校及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由流入中心学校在规定时限接收申请材料并汇总上报。

三)对调流动。

对调双方自愿,不受乡镇(街道)区域、流出流入限额限制,对调双方年龄均需在45周岁以下(19778月31日之后出生)。对调到中学的,需具备中学教师资格,除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等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为准)需对应一致外,其余学科限制在大文大理范围内;中学到小学或小学到小学只要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可不受学科限制;幼儿教师只允许与幼儿教师对调(以入职岗位为准)。申请办法、程序同上。双方对调后,三年内不得办理辞职、流动手续

四)逆向流动。

1.夫妻分居。夫妻双方工作不在同一区域,一方为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另一方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夫妻分居满5年,不能通过平行、正向等方式流动的,教师一方可申请通过逆向流动方式调入另一方所在乡镇(或邻近乡镇)学校任教应符合拟流入学校学科需求。夫妻分居时间计算:结婚证登记时间早于申请人入编教育工作时间的,以申请人入编教育工作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为准计算分居年限;结婚证登记时间晚于申请人入编教育工作时间的,以结婚证登记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为准计算分居年限。办理时,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情况证明。流出、流入双方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由流入乡镇中心学校在规定时限接收申请材料,审核后汇总上报。

2.回原籍照顾家庭(不含回城区,原籍指原户籍”)。申请人在我县乡镇任教6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8月31日,下同),家庭确有困难需要照顾,不能通过平行、正向等方式回原籍的,可申请通过逆向流动方式调回原籍;原籍所在乡镇流入限额已满的,可申请调至原籍相邻限额未满乡镇任教应符合拟流入学校学科需求。流出、流入双方学校及乡镇中心(县直)学校校长签字同意,由流入乡镇中心(县直)学校在规定时限接收申请材料,审核后汇总上报。

(五)乡镇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

1.资格资历条件

A.在我县乡镇任教时间满6年(截至20238月3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8月31日之后出生)。

B.本科及以上学历流入到小学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流入到初中的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C.近10年来,个人获得县直部门及以上关于师德师风或能反映个人思想道德方面表扬(彰)奖项之一。

2.岗位设置

2023年城区学校亟需学科教师流入岗位,设置130个(见附件7

3.选聘

选聘采用综合实绩认定和教师基本素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实绩认定由县统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综合实绩认定细则”(附件5)量化赋分。教师基本素养测评主要考核申报人员教育法律法规(35%)、师德师风(45%)及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公共基础知识(20%)等,由县统一组织笔试,满分100分。

申报人员最终成绩为综合实绩认定得分与教师基本素养测评得分之和。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出现总分并列,以综合实绩认定分数高的优先。

4.申报要求

按实际任教学段学科,每人限申报一个学科岗位。“县名班主任”及综合表彰人员申报学科岗位须与上学年度实际任教学段学科一致其他申报学科岗位均需与获奖证书(如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一致。

另,现役军人配偶流动不受乡镇区域、流出流入限额限制。流出学校及中心(县直)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在规定时限报县教育局人事股经审核后汇总报请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提供材料:部队政治工作处来函、个人调动申请、结婚证及家庭情况证明等(由县武装部核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流动。

1.20201月1日以来县域内已流动,或外地流入我县任教不满3年的(截至20238月31日);

2.上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立案尚未结案的;

4.受党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制度另有规定的。

七、办理程序

一)本人申请

1.乡镇街道区域间流动。申请人填写《临泉县2023年县域内教师流动申请审核备案表》(见附件1),提供相应证件及证明材料,经流出学校、中心学校同意后,向流入学校申请流入。

2.流动到城区学校。申请人填写《临泉县2023年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荣誉、综合表彰及业务获奖证件(按类各取最高两项,原件及复印件,业务获奖批文复印件,学校验印)。由学校提供任教学段学科证明并附上学年度学校课程表、分工表(学校验印、负责人签字)。

二)材料上报

1.乡镇中心校辖区内教师流动。流动结果于20238月31日前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2.乡镇及街道域间流动各中心学校成立教师流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在指定场所接收教师流出、流入申请材料。流出学校对申请流出教师,结合编制余缺、学科需求和教学工作需要,在流出限额内集体研究拟流出人员名单,校长签署流出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流入学校按照《临泉县2023年镇教师超限额流入量化标准》(见附件4),组织对申请流入教师逐人量化赋分,在流入限额内集体研究确定拟流入人员,量化赋分情况及拟同意流入人员名单要在校务公栏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署意见,并分类汇总在规定时限内报县教育部门审核。

3.乡镇教师向城区学校流动。

1)材料报送在规定时间内,由教师本人持相关申请材料报县教育局

2)笔试及综合实绩认定。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对人员资格进行初、复审。7月20日前,县教育局适时组织笔试,同时按“综合实绩认定细则”进行量化赋分 

(三)确定初步流动人选及流动手续办理

1.确定初步流动人选

7月15日前县教育部门组织人员对学校上报的拟流动人员流动材料进行初核对申请向城区学校流动的教师,按综合认定选聘相关要求执行原则上选岗工作于815日前结束。

2.复核公示。县人社、教育、编制、财政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初步流动人选及岗位设置进行复核。拟流动人员在县政府网公示后,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3.办理流动。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人员流动相关手续。

八、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教师流动工作是广大教师关注的热点,也是县委、县政府为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困难而实施的一项暖心工程。各学校务必要做好宣传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把好事办好。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成立工作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指定专人具办教师流动工作。

2.要严格程序。各校可以根据教师流入、流出限额及教学工作需要,确定申请流动人员是否流出或流入。如果拟流出、流入人员超出限额的,由中心学校确定拟流出流入人选。遴选时,同等条件下,正向流动、夫妻分居、回原籍者、骨干教师、参加教育工作年限依次优先。

3.要严明纪律。教师流动工作要服务于全县教育工作大局,既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方便教师生活,又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不能流出、流入的人员,学校要做好深入细致地说服、解释工作。同时,要加强公示,接受监督,不得徇私舞弊,确保流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书、假证明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流动资格,当年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4.要加强管理。流动人员务必于8月20日前到流入学校报到。流动人员实行聘任管理。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临泉县2023年县域内教师流动申请审核备案表

2.临泉县2023年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申请备案表

3.临泉县2023年教师县内流动流出流入限额控制

4.临泉县2023年乡镇(街道)中心校教师超限额流入量化标准

5.临泉县2023年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综合

认定细则

6.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申请材料目录

7.临泉县2023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学科设置

附件1

临泉县2023年县域内教师流动申请审核备案表

(不含乡镇向城区流动)

 

性别

出生

年月

入编任教

年月

职称

现工作单位(全称)







最高

学历

教师资格学段

教师资格学科

现任教

学段

现任教

学科

申请流入乡镇、学校(全称)







原籍地乡镇(街道)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婚姻情况

(夫妻分居流动类别填写)

婚姻方姓名

婚姻方工作单位

婚姻方工作

单位性质

结婚登记

时间





家庭

成员

情况

 

现工作地址、工作单位





夫(妻)



申请流

动类别

及理由

申请流动类别:

申请流动理由:

流出

中心

学校

意见

负责人

(签字):

 

    日(章)

流入

中心

学校

意见

负责人

(签字):

 

    日(章

县级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字):                                        日(章)

说明:此表填写一式两份,上报一份,流入学校保留一份。

附件2

临泉县2023年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申请备案表

 

性别

出生

年月

任教

年月

最高

学历

技术职称

照片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现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符合流动条件奖项

  

获奖(荣誉称号)名称

 
















本人

承诺

我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所获得奖励系本人取得,如有虚假,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                                

基层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单位公章)

中心

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单位公章)

县级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日(章)

说明:此表填写一式两份,上报一份,流入学校保留一份。

附件3

临泉县2023年教师县内流动流出流入限额控制表

序号

单位

区域

流出限额(城区街道1%,其他中心校2%)

流入限额


综合


151

120

1

城关中心校

城区

5

5

2

城东中心校

城区

4

5

3

城南中心校

城区

3

5

4

田桥中心校

城区

2

5

5

邢塘中心校

城区

1

5

6

张营中心校

城区

1

5

7

艾亭中心校

D

5

4

8

白庙中心校

A

5


9

陈集中心校

D

6

6

10

单桥中心校

A

3


11

范集中心校

B

2

2

12

高塘中心校

B

7

4

13

关庙中心校

D

5

2

14

滑集中心校

C

6

8

15

黄岭中心校

B

5

1

16

姜寨中心校

C

5

2

17

老集中心校

C

6

6

18

吕寨中心校

D

3

5

19

庙岔中心校

D

5

8

20

庞营中心校

C

5

1

21

宋集中心校

C

6

2

22

谭棚中心校

B

7

2

23

陶老中心校

D

3

8

24

鲖城中心校

C

8

8

25

土陂中心校

D

4

2

26

瓦店中心校

C

4


27

韦寨中心校

A

4


28

谢集中心校

D

3

6

29

杨桥中心校

A

9

5

30

杨小街中心校

B

6

2

31

迎仙中心校

B

5

2

32

张新中心校

C

2

3

33

长官中心校

B

6

1

注:对调流动、现役军人家属流动、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不受乡镇区域、流出流入限额限制。

附件4

临泉县2023年乡镇(街道)中心校教师超限额流入量化标准

项目

分值

备注

任教年限

6

在我县农村任教满6年记2分,每增加1年记0.3分,最高6分。

特岗及三支一扶任教时间计入任教年限,人事代理、民办学校任教及在外县任教时间不予计算。

艰苦岗位

6

按流动区域划分,乡镇B、C、D区分别记246分。

按现在工作乡镇区域

夫妻分居

10

夫妻分居满5年记5分,每增加1年记1分,最高10分。

夫妻分居时间计算按方案说明

回原籍

10

回本人户籍乡镇,在我县乡镇任教满6年记5分,每增加1年记1分;回本人户籍相邻乡镇,在我县任教满10年记3分,每增加1年记0.5分。最高10分。

依据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户口簿(证明迁出前本人户籍乡镇),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年度考核

6

3年考核均为合格等次记3分,每1个优秀等次加1分,最高6分。

依据202020212022年度考核结果人社部门备案文件。

荣誉类

17

省特级教师17分,省教坛新星15分;市名师12分,市教坛新星、市学科带头人11分,市骨干教师10分;县名师8分,县学科带头人7分,县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星(县名班主任)6分。

按最高项记分,其余不再计分。

业务获奖类

20

优质课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20、18、1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15、14、1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12、11、10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赋8、7、6分。多媒体教学大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赋8、6、4、2分

按最高项记分,其余不再计分。

附件5

临泉县2023年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综合实绩认定细则

一、综合认定项目及量化标准

项目

分值

任教年限

10

任教时间满6年以上7年至第9年每增加1年记0.5分,10年以上每增加一年记1分,最高10分。

特岗及三支一服任教时间可计入任教年限,未入编前的人事代理年限和民办学校任教时间不予计算。

   

6

本科2分,硕士研究生4分,博士研究生6分。


艰苦岗位

6

按自然区域:BCD区分别记246分。


层级

项目/分值/等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10年来,各学科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小学语文综合素养评比、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学科基本功比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县级二等奖以上,所获奖项以教育部门认定为准

优质课

(基本功)

28

一等奖

28

23

18

6

二等奖

26

21

15

4

三等奖

24

19

12


作业设计

10

一等奖

10

8

6

3

10年来,属个人获奖的直接赋分,属团队获奖的则个人只赋平均分(对应分值除以团队人数)。

二等奖

9

7

5

2

三等奖

8

6

4

1

多媒体教学班班通技能)大赛

10

一等奖

10

8

6

3

10年来,由电教装备部门的多媒体教学大赛县级二等奖以上

二等奖

9

7

5

2

三等奖

8

6

4


荣誉类10年来

20

特级教师

省教坛新星

市名师

市学科带头人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

县名师

县学科带头人

县骨干教师 教坛新星、名班主任

20

18

16

14

9

7

5

计分的综合表()类奖项

10

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最美教师、乡村好老师、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0年来,获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等以上表扬(彰)

县直部门2分,县委县政府及市业务主管部门5分,市委市政府及省业务主管部门7分,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等10分。

说明:1.优质课(基本功)、作业设计、多媒体教学(班班通技能)大赛、荣誉类(近10年来),每一类型依分值最高的一项按等次分值记分次高或第二最高项按等次分值的10%计分,其余不再计分;计分奖项需与申报岗位一致2.综合表彰类奖项只记最高分。3.近10年内受到党政纪处分(现已解除),每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分别扣2、4、6、8、10分(按最高分扣除,不累计扣分);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处分,分别扣3、5、7、9分(按最高分扣除,不累计扣分)。

附件6

乡镇教师向城区流动申请材料目录

单位(盖章): 姓名:           拟申请交流学校学段学科:

序号

材料目录

件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说明:按文件中“交流条件”规范整理。

1、证件类: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

2、荣誉类:特级教师,市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3、专业获奖类:优质课、多媒体教学大赛等。

4、其他。

附件7

临泉县2023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学科设置

单位

学校类别

2023年设岗数

设岗学科

临泉县第三中学

初中

8

语文1、数学4、英语2、地理1

临泉县第四中学

初中

7

语文1、历史2、数学2、英语1、音乐1

临泉县第五中学

初中

3

数学1、物理1、道法1

临泉县第六中学

初中

4

地理1、音乐1、美术1、生物1

临泉县第八中学

初中

6

语文1、数学2、化学1、物理1、历史1

临泉县第九中学

初中

5

语文1、数学1、英语1、生物1、道法1

兴业路实验学校

初中

10

语文3,数学2,英语1,道法1、历史2、物理1

小学

10

语文3、数学3、英语1、美术1、道法2

临庐实验学校

初中

10

语文3、数学3、英语1、音乐1、美术1、地理1

小学

9

语文2、数学2、道法2、音乐1、美术1、科学1

金城路九年一贯制学校

初中

9

语文2、数学2、英语3、历史1、道法1

小学

7

语文2、数学2、道法2、信息1

迎仙路小学

小学

10

语文5、数学4、道法1

城南中心校

小学

8

语文2、数学2、信息2、音乐1、科学1

田桥中心校

小学

9

语文4、数学3、信息1、音乐1

城关中心校

小学

3

语文2、数学1

邢塘中心校

小学

6

语文3、数学3

张营中心校

小学

6

语文2、数学2、英语1、美术1

汇总

初中

62

语文12、数学17、英语9、历史6、道法4、地理3、

生物2、物理3、化学1、音乐3、美术2

小学

68

语文25、数学22、英语2、道法7、音乐3、

美术3、信息4、科学2

合计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