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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收保费不出单 国元保险安徽太和支公司涉嫌农保业务大面积违规

国际风云2023-07-11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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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语】
众所周知,交了保费,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及时出单,甚至实时生效。按规定,只要保费已交,保单最迟也就几天就能出。然而,国元保险系统内却出现了一件怪事——只收保费不出单,农户“被脱保”半年多之后又“被退保”。
近日,安徽省太和县多位农业养殖户向本网反映,国元保险太和支公司在2022年二月收取了保费,直到五六月份发生损失报案时才知道,根本没有自己的单号和名字——收了保费没出单。
据了解,安徽省涉农保险主要由国元保险公司来承保,上述农户所反映的问题在太和县比较普遍。就当地养殖户投保来讲,上述保费缴纳由国元保险太和支公司通过各乡镇及畜牧站基层干部(或协保员)落地代收。然而,2022年八九月份,国元保险太和支公司又通过各乡镇及畜牧站基层干部把保费退给了农户。在此期间,一直没有出单。
为什么交了保费一直不出单?为什么“被脱保”半年之后又让农户退保?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段时间如果发生损失如何理赔?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进一步探访。
稀里糊涂入保,又稀里糊涂被退
“参保、退保都是乡镇和畜牧站代表保险公司跟我们农户对接。政府说话,还是管用的,所以谁都没多想,也不好意思多问。本身对保险也不懂,让交就交呗。退回来,也就接着(保费)……至于什么原因,不清楚,保险公司也没说。”农业养殖户李某告诉我们。
“80%农户都退回来了,不入就不入吧,也没太当回事,退了也就退了。”但农业养殖户秦某表示,有些农户没退,包括他自己,“畜牧站站长(协保员)给我钱(保费),我没要。让参保的是你们,让退保的也是你们。就算‘必须退’,也得给个理由吧,这钱(保费)我就没要。”
“我们这儿农保都是投国元,因为都是乡镇政府在做工作,我们也比较放心,后来才知道,保费都交了2个多月了还没出单,半年都过去了,一直没出单,最后让我们都退保了。”农户许某告诉我们。
经实地了解得知,安徽省太和县养殖业大部分以农户、个体户为主,规模大小不一。保费金额也就各有差别,但无一例外都是通过所属乡镇及畜牧站投保了国元保险。据太和县税镇农户回忆,2022年乡镇组织参保时,畜牧站出具过统一的文件,被告知就相当于投保协议。保费交了之后,乡镇政府和保险公司都没有与农户进行下一步的承保确认,鉴于政府公信力和那份文件的权威性,加上农户对保险了解的少,也就没有再过问。
“去年五六月份,保险公司给我定的育肥猪死了五六百头,其实,问题和损失远比这个严重,由于疫情和天气原因,母猪几乎全部淘汰和死亡,损失了六七十万。损失发生后,我第一时间做好消毒防控,赶紧向国元保险报案,才知道根本没有出单。你(国元保险太和支公司)现在又给我们退保费,我的损失谁来管?”投保农户王某提到让退保,表示不能接受这个现实。 

安徽省太和县农业养殖户王某提供的死亡的能繁母猪耳标,由太和县统一配发。“买多少头保险就发多少个耳标,育肥猪耳标原则上应该有,但太和县都没有发。”该农户说。
承保空档半年多,违规违法隐患多
现在搞养殖本来就投入大、风险高。国家要求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理赔时效和服务质量,但太和支公司利用我们农户不了解条款、不了解理赔规则的弱势地位,各种不赔、少赔、商量着赔,定损更是不规范,这到底是助农还是坑农?太和县退休干部李大爷说。
农民利益无小事。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提供保费补贴,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国元保险太和支公司的这波操作,你说,参加这个农业政策性保险还有啥意义?”了解到实际情况后的李某发出感慨。
我们从多份银保监部门出具的调查文件看出,保费确已到保险公司账上,久拖不出单确系保险公司操作失当,退回来的大部分保费,农户没有收。以太和县税镇为例: 
银保监会阜阳监管分局出具的《举报调查意见书》
2022年3月7日,该镇畜牧站负责人徐某(协保员)将收上来的农户参保费共计35991元打入国元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用途为:能繁母猪与育肥猪保费;
2022年8月1日,国元保险安徽分公司向该负责人(协保员)徐某转账35258元,用途为:太和农险退保费;
2022年9月30日,该镇畜牧站负责人(协保员)徐某将21284元转入国元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用途为保险退保费;
从这份《举报调查书》可以看出:
(1)从保费流转及金额变化来看:35991元(农户所交的保费)→35258元(国元保险退的保费)→21284元(农户不收的退保费)。近2/3的保费,农户是不同意退的,即又原路返回到国元保险阜阳中心支公司。
(2)实际了解到的情况是,保费金额小的农户,更容易接受保险公司退保的事实,约占投保农户的80%左右。保费金额较大的少数农户没有接受保险公司退保的事实。
(3)国元保险账上确实收到了这笔保费,后续退保不成功的保费,又原路返还到国元保险账上,基层乡镇(协保员)也发挥到了中间桥梁的作用。
(4)3月7日到8月31日之间,一直没有出单,投保农户实际上处于空档期,但保费确实在保险公司账上,如果投保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内的保险事故,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于不太懂法的农户,可能会面临赔付纠纷。
与此同时,我们从几份银保监会阜阳监管分局出具的调查文件上也看到,国元保险太和支公司对农户投保回复不及时,操作不规范,责令该支公司认真排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采取下一步监管措施。
而国元保险对上述问题以“层层上报,需要走程序”为由避重就轻,经手的乡镇基层干部与保险公司亦有意回避。如税镇镇长刘某,面对提问左顾右盼而言他;畜牧站负责人徐某先是谨慎回应,后是干脆被镇长警告不准乱说。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金融保险法律事务部主任鲁蕊认为: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四条明确规定: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人主张不符合承保条件的,应承担举证责任。
综上可见,保险公司不论是有意、无意或者过失,在养殖户符合承保条件的情况下,既然收取协保员转交的保费,延误出具保单并不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在此,也特别提醒投保人,付款后及时索取保单并查看是否有保单号、险种名称、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费金额等关键内容,看清楚条款中作出特别提示的免责事项、退保损失等重要事项。如有疑问联系保险机构做进一步了解。
安徽省太和县出现如此农保闹剧,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之举?如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但愿国元保险的业务水平不断完善;但愿监管部门的“处罚令”不是罚酒三杯式的走过场;但愿银保监部门能够确实一查到底,一管到底。
不要鞭子高高举起,却避开违法违规的自己人,而打在了无辜的农民身上,让本已艰难的农民流汗、流血,又流泪。
关于此事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