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石化第一中学2023年初一招生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57号)、《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教体发〔2023〕14号)及教体基【2023】98号文件《关于公2023年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大稳定、微调整”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安庆市石化第一中学2023年初一招生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办法,落实招生各项工作。
组长:辛向东
成员:王文川、金安民、汪全兵、张金亮、华洁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我校根据教体局划片进行招生,实行“零择校”,不以面试、面谈、特长生等名义选拔学生。凡已用于我校义务教育片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我校入学的适龄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无房租住户的租住合同时间与此相同)。
2、坚持阳光招生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学校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把好新生入籍关。初一年级各班级均衡配备教师,实行平行分班,分班结果对学生和家长公开,分班后不再进行调整。
3、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学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学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确定学区学校。
4.坚持“两个为主”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实现入学工作科学、有序、规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市区学生同等对待。
三、招生对象
1、由市教体局统一划分的符合条件的安庆市石化一中义务教育初中学区内2023届小学毕业生。
2、考虑到我校责任区范围较大、学位有限,根据有关会议精神,我校今年原则上不接受私租住房户和共有房产户子女入学。
四、学区范围
教体基【2023】98号文件《关于公2023年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我校学区包括:
1.石化一中对接学区
东:双岗路以西(含石化一中教师生活区);
南:市府路~集贤南路~西一巷以北;
西:石化经一路以东;
北:菱湖北路~黄土坑西路以南;
2.石化职工子女
五、实际常住地和入学条件的认定办法
(一)城区户口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入学。
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在一起并单独立户;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石化一中学区小学毕业生在我校登记报名。
1.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照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
2.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
(1)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区,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市区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照长期居住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私租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4)租住公房。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的,按公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5)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同时需要房产部门出具的有房证明),以居住地确定学区;已购期房的,凭有关购房凭证及房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依据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也可参照实际居住地情况,依据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确定学区。
(6)房屋拆迁户。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作为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7)自建房与共建房。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相一致,且能提供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可依据自建房确定其入学学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但能提供无房证明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自建房所在学区学校可在招生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考虑。共建房住户子女可在学校招生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考虑。
(8)挂靠户。挂靠户是指将小学毕业生(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户主处。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挂靠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由于我校招生学位有限、责任区范围大,今年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入学(爷孙户除外),但在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可在我校登记,视情况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剂入学。
(9)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10)现役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教体基〔2020〕75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公安系统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执行。以上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材料均需经各驻宜部队政治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审核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市、县(市、区)出台的有关优待办法按政策、依流程执行。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际常住地的认定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城区户口,跨省、市、县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实际常住地认定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证(派出所提供)、租住证明(居委会证明)。
(2)房产证明(有房的提供房产证,无房的需提供由房产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原房主房产证以及近三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凭证)。
(3)小学毕业生学籍表(非安庆市区小学毕业的由流出地小学毕业生学校从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并盖章);
(4)市区经商或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5)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 由于我校招生学位有限、责任区范围大,今年我校原则上不接受无私有住房人员的子女入学。但在我校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可到我校登记,视情况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剂入学。
(三)石化总厂职工子女的认定
1.根据有关协议,石化总厂职工子女的小学毕业在石化一中学区接受义务教育,石化职工的身份认定由石化总厂人教部审核确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一方为石化正式职工的上岗证(与身份证同一人)
(2)父母一方为石化正式职工的身份证(与上岗证同一人)
(3)户口本和出生证(证明父母与小孩的关系)
(4)房产证(无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或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
(5)小学毕业生学籍表
2.石化总厂分流或改制单位在2005年(含)前入编的职工按以上第1条办法在我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需另外提供分流或改制前属石化职工的证明材料。报名登记后由石化总厂人教部审核确认。2005年后入编的分流和改制单位职工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报名登记。
3.2006年1月1日(含)后调出(或离职)石化总厂的职工不属于我校责任区范围。
4.石化联盟公司职工由联盟公司和学校共同认定,凭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报名。
(四)其它无法认定实际常住地的,将参考户籍情况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五)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
学校视招生规模(学位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认定。在招生计划控额内,先招收本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再招收就近安排的小学毕业生。当学区内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先后顺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未录取学生到公办学校入学。此表中所指为学校应接受的学生,所指为统筹调剂的学生。
(六)证件认定
1. 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原件学校将与房产部门、公安部门、石化总厂及其它发证单位共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2. 无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房证明和购房发票(银行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无效,房产证=有房证明+购房发票)
(七)如本办法未提及的其他情况,一律按宜教体发【2023】14号和教体基【2023】98号文件办理。
六、招生办法
根据安庆市教体局文件要求,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23年我校初中招生继续试行网上报名、审核和线下报名预审、网上登记校验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线上报名
凡符合石化一中学区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到“皖事通”(手机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进行注册和个人实名认证,认证后登录“皖事通”,进入“学生线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升初入学报名”,按系统提示操作。
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链接:
http://aq.ahzwfw.gov.cn/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3日下午14:00:00--24日晚上24:00。
(2)2023年安庆市区义务教育网上报名流程图解
(二)线下报名预审
1.报名登记 (自备0.7毫米黑色签字笔):
(1)凡是在线上报名没有成功的学生,到石化一中西区现场登记报名。报名时须持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生学籍表)、房产证明、户口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见材料清单),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登记。
(2)报名程序:填写《报名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报名的视为放弃。
(4)报名地点:石化一中西区(初中部)
(5)咨询联系电话:5205223、5205221、5205216(教导处)
举报监督电话:5514248(市教体局纪检组)
2.审核、调剂、录取:
(1)7月29日-30日:审核登记名单,上报并公示学校初审通过新生名单及需要调剂人员名单,同时接受市局组织的通过数据资源局比对核查房产、户籍信息。
(2)7月30-31日:市教体局统筹调剂未录取的初中新生
(3)8月2-4日:公示预录取结果(学校严格依据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在确保班额不超过50人的前提下,按顺序接收学生)
(4)8月12日:退还报名证件原件
(三)网上登记校验
1.8月9-20日:已录取我校的初一新生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ahrx.ahjygl.gov.cn)”,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如若填写登记信息不真实、信息不全,将直接影响学生注册学籍。学校将同步进行网上信息校验并审核,审核通过后教体局方可批准录取、建立正式学籍。
2.8月15日:教体局审批学籍
3.8月18-20日:新生到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附件:
1. 安庆市石化一中2023年初中学区范围
2. 安庆市石化一中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升学报名材料清单
3. 安庆市石化一中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下表由学生家长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与原件一致)
安庆市石化第一中学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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