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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案件比”“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工作

财经前线2023-07-18 19:2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案件比”“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717日,禹会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案件比”“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蒙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研究讨论了《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优化“案件比”质效指标工作方案(试行)》以及《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方案立足禹会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传达“案件比”“案访比”指标背后的审判理念,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指标分析、自查整改、绩效考核等多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对两方案提出了完善修改意见,会议通过了两个工作方案。


禹会法院优化“案件比”质效指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确定工作目标
旨在评价具体案件办理经历的诉讼环节、办案时长,是评价办案效率、质量和效果的综合指标。

进行指标分析
案件比分刑事、民事、行政三个线条。

定期通报指标
根据市中院的《全市法院执法办案情况通报》,对本院刑事、民事、行政条线案件比指标得分、全市法院位次再次通报,对落后的条线,细化的部门、定位到法官、精准到案件。

督促整改提升
要求落后部门、承办人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并形成部门、个人自查报告。

落实绩效考核
案件比质效情况,纳入院考核评价体系。在院办案质效考核、营商环境质效考核中已有体现,还作为公务员考核、党员评议和相关评先评优考量因素访比质效分析管理中发现应当追责问责的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禹会法院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执行办案质效,加强访源治理,减少案生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工作目标

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从已经发生的涉诉信访入手,查找办案质效管理和法官自身办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举措,旨在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和效果。


压实责任

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由院党组负责。党组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管业务分工负责,部门负责人就交办信访事项负责督促落实,信访事项承办人负责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办理流程

就信访事项的接收、台账建立、报批、签批转办以及督促等工作进行具体规定。


自查自纠

信访事项承办人对其所办案件产生的信访,经分析后,发现前端办案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院庭长(局长)报告,采取补救措施,整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化解信访矛盾。


质效分析

每月初提取本院法官上月案访比数据,并进行案访比质效分析,对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及各部门进行反馈,以便加强质效分析、管理,减少案生访。


通报整改

依照省、市法院通报情况,对本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条线案访比质效情况进行再通报,排名靠后的提交分析整改报告。


绩效考核

案访比质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公务员考核、党员评议和相关评先评优中,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其他人员在与当事人接触过程中,因自身言行、收转、邮寄材料等发生信访事项的,在季度考核、年底考核中作为扣分因素。


追责处置

在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中发现应当追责问责的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案件比”“案访比”的相关工作,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要抓好落实,压紧压实部门责任,提升工作主动性,提升执法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