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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在巢湖如发现以下行为请立即举报...

体坛快讯2023-07-2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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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半汤街道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防护体系,最大限度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风险,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如在半汤街道辖区范围内发现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半汤街道办事处(0551-82357155)或半汤派出所(0551-82356761)电话进行举报。劝导制止时现场拍照或视频留存,以便查证。

(一)发现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要及时拍照录像、电话举报并主动劝离;

(二)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的;

(三)其它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溺水伤亡的情形。

二、奖励标准

(一)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并教育制止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50元。

(二)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险,能够正确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200元。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应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进行施救。符合见义勇为情形的,按程序申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举报线索和相关劝阻行为经半汤街道办事处和半汤派出所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现金奖励。多人举报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风险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

(二)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湖、塘)游泳套取奖励,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对违反规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儿),由半汤派出所会同街村对其及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2023年底结束。

特此通告!

半汤街道办事处
半汤派出所
2023年7月15日
来源:半汤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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