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实验小学、建德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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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至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东至县城区小学新生实行线上线下招生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实验小学、建德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
1.实验小学(原实验小学新校区):望亭楼沿建德路至万家旺超市以南、老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侧巷道至老街111号以南、老街80号南侧巷道至沿河路交叉口以南居民区;河西洁源龙溪水岸、碧桂园嘉誉、香林苑小区,尧渡镇东山村、东村村、黄泥村、樟树村、梅山村、良田村、乃滩村、枫树村、西村村。
2.建德小学(原实验小学老校区):望亭楼沿建德路至万家旺超市以北,老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侧巷道至老街111号以北,老街80号南侧巷道至沿河路交叉口以北;环城北路以南,老尧渡河与圣德桥交叉口以南以西,老尧渡桥路以东公路局宿舍、原车队宿舍区、老建筑公司宿舍区、原电力公司修理厂宿舍区;尧渡河老菜市场以东居民区;河西西河山庄小区,建东工业集中区,建东安置小区,尧渡镇汪村村、董冲村、建东村、大碑村、龙岗村、双西湖村。
二、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10个班
建德小学:5个班
三、报名登记
片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考虑城区幼儿就读实际需求,在学位有富余的情况下分批次适度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年级每名新生限报1所学校。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8月5日,登录“皖事通”APP进入“池州市东至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片区内新生
片区内居民子女以实验小学、建德小学招生范围内住宅房产为入学依据。
1.户籍在片区内的: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2.在城区购房的:登录“招生平台”,一是拍照上传出生证明;二是拍照上传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已经交房且居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片区内自建房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自建房的土地证(或购买宅基地发票)等证明材料(学校上门核实“是否实际居住”);三是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
3.出生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三代同住”的:一是上传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 );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其中,自建房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自建房的土地证(或购买宅基地发票)等证明材料;二是上传“三代人”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三是上传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4.拆迁户子女需入学的:一是上传原居住地证明( 如征收协议书)或现居住地证明、安置办出具的证明等;二是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工作调动人员子女需入学的:一是上传工作调动函;二是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三是上传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特别提示:住宅房产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和无住宅房产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填报上传的材料必须能够明确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必要时须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登记部门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及民事调解书等 )。
片区外新生
1.政策保障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施“两纳入、两为主”政策)
(1)外县来我县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工商营业执照 (2023年4月26日之前办理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2)外县来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书》)。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线下报名)
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绿卡持卡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请按照县教体局《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东至县城区小学新生实行线上线下招生的通知》文件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20日前到县教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逾期不再受理。
3.本县户籍实际在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在片区内居民子女和政策保障、优待人员子女录取结束后进行,实行线下报名),8月25日至26日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经营地或租住地就近学校申请入学,学校现场审核确定是否录取。
(1)本县户籍在城区经商人员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工商营业执照 (2023 年4月26日之前办理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等)。
(2)本县户籍在城区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 (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书》)、经用工单位盖章确认的银行发放工资凭证 (2023年4 月份至今)或微信(支付宝)平台支付凭证(2023 年4月至今)等。
四、线上材料审核
第一阶段审核
2023年8月6日至8月10日,学校对家长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的完整性、材料的清晰度、是否符合学校招生政策等进行审核。8月11日至8月15日,学校到公安、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对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核实。县教体局在8月16日前完成复审。学生家长须在2023年8月16日至8月17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一阶段线上审核结果。
第二阶段审核
第一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须在2023年8月18日至8月20日登录“招生平台”再次准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 逾期不再接受信息和材料修改申请),学校再次审核。2023年8月21日至8月22日,学校到有关部门核实第二阶段报名登记的信息和材料。县教体局在8月24日前完成复审。学生父母须在2023年8月25日至8月26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二阶段线上审核结果。
五、录取公示
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录取信息登记表8月27日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登记表签字盖章报县教体局备案。
六、招生公告
学校8月28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公告形式,告知新学期报到事宜 (时间、地点、流程等 )。
七、入学报名
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一年级新生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注册手续。
八、相关要求
家长务必保证提供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均需原件拍照,如造假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66-7011137(教务处)
东至县实验小学
东至县建德小学
2023年7月22日
编辑:王伟 审核: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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