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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启动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财经前线2023-07-22 15:48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要求,经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照统一部署,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同时,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倾斜调整部分,继续完善我省高龄倾斜办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对2022年达到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为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省委“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退休人员可以通过门户网站(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安徽人社、皖事通)、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单位网办查询、经办机构咨询等方式了解养老金调整政策和信息,做到待遇调整政策看得懂、金额算得清。

为切实提高退休人员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确保2023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太湖县社保中心在上级统一部署下,积极落实调待政策,认真核实调待数据,提前调度调待资金,协调畅通发放渠道,加强与财政、代发银行协作,努力做到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不差一人、不缺一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于2023年7月21日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编辑 | 张振坤  陈慧芬

审核 | 陶明明  刘   燕

主办单位 | 太湖县人社局

运营单位 | 太湖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太湖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