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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安徽省小提琴(米路杯)展演比赛组委会介绍及比赛评分机制

科技前沿2023-07-22 21:51

【支持单位】

安徽省音乐家协会小提琴专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

合肥米路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安徽乐团

青岛耶胡迪梅纽因学校

安徽新华艺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声琴行有限公司

艺学堂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盛音乐器销售有限公司


一、组委会介绍


二、奖项介绍

所有展演组别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证书(成绩当天会在工作号公布,获奖证书在十四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后邮寄)

一等奖:获奖证书、“乐队的夏天"管弦乐夏令营奖学金1000元、将有机会受邀参加下一届小提琴展演开幕式“优秀选手音乐会”

二等奖:获奖证书、“乐队的夏天”管弦乐夏令营奖学金500元

三等奖:获奖证书

点击下方链接了解“乐队的夏天”管弦乐夏令营

“乐队的夏天”第二期——暨英皇管弦乐夏令营即将开营!大师云集,缤纷盛夏

秀家庭演奏奖

音乐是可以传承的,我们希望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孩子,可以与自己的父母、祖父母或其他兄弟姐妹在舞台上共同演奏,把这种对音乐的喜爱和享受一代代传承下去。

独奏:独奏选手为23岁以下,伴奏可以为自己的父母、祖父母或其他兄弟姐妹。

重奏、齐奏:每位成员23岁以下,有亲属关系。

*申请家庭演奏奖的家庭演奏成员,在赛前需通过电子邮箱向组委会提交书面家庭关系说明。

优秀指导教师奖

所有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评分机制

1.评委工作准则及要求

1.1 所有评委会成员应恪守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自己为每位选手的评分负责。

1.2 评委应对评分结果予以保密,评分及音乐会结果由组委会公布。

1.3 给予选手一个放松的舞台表演环境,希望选手得到更多的鼓励,评委应在选手上下场过程中引导现场观众鼓掌致意,保持亲切、 鼓励的态度,与选手进行平等、友善的交流。

2.评委评分标准

2.1评委要明确,不能以乐曲的难度作为评判的首要标准;

2.2评委在展演时打分应保持风格一致,不得明显打压或提高选手成绩,杜绝忽高忽低的评分现象; 

2.3评委需根据参赛选手对音乐的整体演绎,包括对作品的理解及完整性、合作能力、 演奏技法、礼仪及着装来评分;

2.4展演采用100分制。为减少同分现象展演成绩须保留两位小数点,评分要求:

80分以下              得鼓励奖;

80.00-89.99        为表现良好,获三等奖;

90.00-94.99        为表现优秀,获二等奖;

95.00--100         为表现出色获一等奖;

3.评委评分方式及程序

3.1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5分钟后评委有权在适当时候叫停,不影响选手成绩; 

3.2如出场选手为评委的学生或亲属,则该评委不为此选手评分,评分工作由其他评委成员进行。 

3.3评委将于比赛场地完成所有选手者的评分并在评分表上填写推荐在下一届“优秀选手音乐会”上演出的选手。

3.4每位评委在本场比赛结束后,单独在抄分表上填上自己的分数,并在分数下签字,并将评分表及抄分表提交到组委会,由组委会根据此表计算出各选手平均分。 

3.5为保证本次展演活动的“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委会向各位专家评委郑重承诺:充分尊重每位评委的劳动成果,每位评委的评分都是最终评分。


3.6比赛结果当天公布。

3.7组委会将所有评委的评分表予以存档。本规则所指“评委评分表”最终将由管理委员会全部收回并加密存档,对外不予公开发布。

3.8 评委会的所有评判决定一经提交,即为不可改变的最终决定。 

3.9本规则未包含事宜以本比赛章程及比赛组委会的最终决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1.组委会拥有本次选拔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 出版和发行权

2.选手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活动的费用不退

3.选手参赛过程中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如造成公物损坏请按价赔偿

4.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组委会拥有调整举办时间、地点及简章内容的权利

5.本活动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所有

有关比赛期间精彩音乐会和讲座,请点击下方链接:

往期回顾

REVIEW

活动预告|第十三届安徽省小提琴(米路杯)展演期间活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