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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青阳街道中和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材料现场审核工作安排

社会万象2023-07-04 11:45

经对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现对中和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材料现场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01
材料现场审核流程


1.入校: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无谓的排队等候,材料现场审核按预登记先后顺序,采用错时错峰分批入校验证方式(具体安排见下文)。一名新生只限一名家长陪同凭预报名号截图(或下文公布的名单对应的学生姓名截图)、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从学校正大门入校核验。
2.审核:按照指引,携《报名表》及相应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审核窗口排队,依序审核,递交材料。
3.离校:审核完毕并交完材料,按照指定路线,从学校侧门有序离开,不再逗留。



02
分批审核时间安排


材料现场审核以上级招生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为服务区域内(莲屿社区、霞行社区、永福里社区)的“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有房无户”、“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和“港澳台侨”子女进行审核,时间先后不影响招生结果。每天现场材料审核时间为: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每个午别预计审验90名,一个小时约30人次。请各位家长按照学校公布的审核批次对应的午别和时间顺序,错时错峰到校提交材料,减少无谓的等候与聚集。不在每个午别名单中的孩子家长该午别无法进入校园。(审核顺序具体见下表)
说明:
1.以下表格中的序号是后台系统根据家长预登记时间先后自动排列
2.家长进校报名需提供预登记的序号截图



7月5日上午



7月5日下午



7月6日上午

7月6日下午:符合条件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一年级新生,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校现场验证。



03
相应材料准备要求


一、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2023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
二、招生办法
(一)“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申请入学。
(1)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明材料等向学校申请入学。其中,部分享受照顾政策的原住居民,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顾政策的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该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
(2)购房落户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入住证明(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提供3月份起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向学校申请入学(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本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3)“两一致”中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宅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在本服务区过渡安置的入学对象在过渡安置期内,凭《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户口簿》申请入学。
(4)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①服务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可向本校申请入学;在学校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子女按社区“两一致”类别申请入学。
②服务区域内孙辈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款①规定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对象”类别派位入学。
(5)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服务区域内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二)青阳辖区内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子女
1)公办教师子女提供户籍簿、教育办相关证明申请入学。
2)合同教师须在本辖区公办小学或公办幼儿园任职满6年,提供户籍簿、教育办相关证明,申请入学。
(三)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2)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①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教综〔2023〕7号)精神,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子女,可向我校申请入学;第四、五层次人才子女,房产或工作单位在青阳街道的,可向我校申请入学。
②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21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 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①②部分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申请入学。除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人才外,“优秀人才子女”在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时,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
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在我校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落户青阳街道的,可在本校申请入学(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凭证、《户口簿》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到我校申请入学,安排结果将在学校公示。“积分优待对象”在户籍人口需派位入学的情况下,只享受派位入学资格。
(5)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四)非“两一致”对象入学
学校在完成服务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适龄儿童“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非“两一致”对象。
(1)实际居住在本服务区内,拥有住宅,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实际入住证明(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提供2023年3月份起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本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住宅的(即上文“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3)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
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
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   
③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参照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由青阳教育办统筹安排辖区内其他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入学。
关于有效证件的复印说明:招生对象须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入学报名登记表及政策照顾对象入学申请相关表格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登记。所需复印件纸张统一A4纸,按报名表、《户口本》(复印首页、父母页、孩子页)、《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原件处于抵押中,则需提供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该房产2023年3月份起的水电消费清单等可证明实际入住的相关材料)、照顾对象材料的顺序装订。



04
重要说明


1. 有关证件材料需按原件、复印件分别对应顺序叠放。

2. 有关材料证件办理时间截止2023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3.符合条件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对象,请于7月6日下午到校现场验证。

4.线上预报名和现场材料审核先后顺序均不影响招生结果。

5.7月20日前后,公布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结果,7月28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

6.咨询电话:0595—85680180

晋江市青阳街道中和中心小学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