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太湖县新城二小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登记具体工作安排
7月10日上午(8:00-11:00)大班新生登记;
7月10日下午(14:30-17:00)中班新生登记;
7月11日上午(8:00-11:00)小班新生登记;
窗口一
对象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晋熙镇岔路村、阳冲村,湖滨村和晋阳村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下列材料予以审核。
材料:家庭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须有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两人的)
对象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持有县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产权房,以户籍地址为准认定学区。适龄儿童家长须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下列材料予以审核。
材料:家庭户口簿、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产权房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须有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两人的)
窗口二
对象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持有自有产权房房产证,以自有产权房房产证地址为准认定学区。适龄儿童家长须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下列材料予以审核。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暂未领取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须提交备案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一个月以上用水、用电发票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须有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两人的)
对象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住公租房,按公租房所在地认定学区。适龄儿童家长须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下列材料予以审核。
材料:家庭户口簿、其父母居住公租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须有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两人的)
对象5: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是房屋拆迁户,拆迁后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现租居地认定学区。适龄儿童家长须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
材料:家庭户口簿、拆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须有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两人的)
对象6: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无自有住房,随第二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按第二法定监护人住房所在地认定学区。适龄儿童家长须向就读幼儿园提交新生入学申请表的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予以审核。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产权房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须有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两人的)
对象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非本县人口,跨省、市、县流动的外来务工经商的子女,按“三个一样”原则以其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适龄儿童家长须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下列材料予以审核。
材料:家庭户口簿、居住证、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须有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两人的)
7月12日上午(8:00-11:00)大、中、小班进行登记(视10日、11日招生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登记;如无空余学位,12日将不再进行登记)
对象:县内户口,进城务工经商户,其租居地在学区范围内将根据学位情况,按劳务合同和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长短招收,额满为止;适龄儿童家长须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下列材料予以审核。
材料:家庭户口簿、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须有法定监护人与儿童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