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户籍登记地在至德小学、敬慈小学学区范围内或户籍登记地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拥有独立或共有产权住宅的适龄儿童。
考虑到城区幼儿就读实际需求,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入学年龄可分批次适当放宽至2017年12月31日。
一年级每名新生限1所学校。
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8月5日,登录“皖事通”APP进入“池州市东至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片区内居民子女以至德及敬慈小学招生范围内住宅房产为入学依据。
1.户籍在片区内的: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2.在城区购房的:登录“招生平台”,一是拍照上传出生证明;二是拍照上传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已经交房且居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片区内自建房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自建房的土地证(或购买宅基地发票)等证明材料(学校上门核实“是否实际居住”);三是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
3.出生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三代同住”的:一是上传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 );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其中,自建房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自建房的土地证(或购买宅基地发票)等证明材料;二是上传“三代人”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三是上传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
4.拆迁户子女需入学的:一是上传原居住地证明( 如征收协议书)或现居住地证明、安置办出具的证明等;二是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工作调动人员子女需入学的:一是上传工作调动函;二是上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三是上传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特别提示:住宅房产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和无住宅房产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填报上传的材料必须能够明确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必要时须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登记部门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及民事调解书等 )。
1.政策保障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施“两纳入、两为主”政策)
(1)外县来我县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工商营业执照 (2023年4月26日之前办理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
(2)外县来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书》)。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线下报名)
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绿卡持卡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徽商服务卡持有人子女请按照县教体局《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东至县城区小学新生实行线上线下招生的通知》文件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20日前到县教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逾期不再受理。
3.本县户籍实际在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在片区内居民子女和政策保障、优待人员子女录取结束后进行,实行线下报名),8月25日至26日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经营地或租住地就近学校申请入学,学校现场审核确定是否录取。
(1)本县户籍在城区经商人员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工商营业执照 (2023 年4月26日之前办理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等)。
(2)本县户籍在城区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 (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书》)、经用工单位盖章确认的银行发放工资凭证 (2023年4 月份至今)或微信(支付宝)平台支付凭证(2023 年4月至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