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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鹏|致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法警:向领导的潜规则说不!

体坛快讯2023-07-26 13:52

2023年7月26日,本人打算继续至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旁听某公司、沈某某一案的庭审。与前两日不同的是,突然被法庭门口的法警禁止携带公文包进入法庭,而在前两日都未发生此状况。

我很疑惑地向法警解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只是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法庭,并没有规定不得带包进入法庭

门口一年轻法警说,这是他们领导规定的,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带手机进去有没有录音也发现不了,所以就不能带包进去。

我说,《法庭规则》确实禁止不得对庭审活动录音录像,但并没有因此而禁止带手机进入法庭,更没有进一步扩大到连包也不能带入法庭。我如果违反禁止性规定,可以依法处罚我,但不能因为防范没有发生的事情而剥夺我的权利。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刑法规定了强奸罪,难道因为可能有强奸犯罪发生,阉割所有男人?

年轻小伙子叫来了一女法警,再次强调这是领导规定的。

我说,你们决定不了就叫你们领导过来。

没两分钟,来了一位携带执法仪、警号为342609的法警。

我又一次解释了《法庭规则》,但该法警一直强调“你不要跟我强调你的职业习惯讲法律,我们领导规定的,请你配合法庭纪律。”

我说:“你是法警,这里是法院,应该遵守法律。我是律师,我只服从法律,而不是领导的错误规定。”

这时来了个没穿制服、大腹便便的穿带Police字母黑T中年男子,大概是领导模样,在一旁指手画脚:“不要跟他啰嗦,不服从就不要放他进去。

警号为342609的法警见讲法律理论不过我,一个劲就强调领导规定,你不配合就进不去。

另一位比较和善的年轻法警来劝我:“郭律,没必要较真。”

我问:“人民法院不讲法律,那讲什么?”

我们常常遇到公职人员说,领导规定。

但我想问:权能大于法?

人民群众可以脱口而出法律的规定,但当我们要求办事的人拿出白纸黑字的“领导规定”时,他们却常常说“你不要为难我们干活的”来搪塞。

我之所以较真于旁听能否带包这个看似的“小事”,根源在于反对“领导规定”对于公民权利的一步步蚕食

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则不可为。

而对于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则可以为。这难道不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疫情三年,我们总是习惯了领导一句话就能封一座城式的行为方式。

似乎,顺从、服从领导的规定,已是我们行为的习惯。

疫情早已远去,我们却依然听说这里或那里的看守所要求会见前做抗原,或者以疫情防控为由限制会见人数,我们也亲身经历了不只一次法庭以疫情防控为由限制旁听。

这一定不是新冠病毒依然在作怪,而是个别领导的内心在作怪。

三年过后,从上到下,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都急了。

但最急切的,从根源上而言,应当是重回依法行事的法治轨道,彻底改变“领导规定”大于法的错误“潜规则”。

希望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立即回归法治的轨道,及时审查一下哪个“领导”规定的土政策,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