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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三项制度”规范中层干部管理

财经前线2023-07-28 01:25


肥东县把中层干部任用管理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落实预审制度,严格任用程序

制定《肥东县县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实施办法》,明确县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需报县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方能启动推荐考察程序。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县委编办“三定”方案设置的内设机构职数,综合考虑机构职数情况、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干部廉洁纪律等情形,从严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已对10家单位21人次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进行审核把关。




落实列席制度,完善管理机制

下发《关于派员列席有关单位研究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县委组织部年初制定计划,安排干部一科等6个科室,对接12家单位,审核其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重点审核选人的职位职数、人选的资格条件、推荐考察程序、会议讨论决定等4个方面内容。今年以来,已列席各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干部工作会议8次。




落实督导制度,强化动态监督

结合市委巡察、县委巡察,对13家单位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类问题38个,督促单位抓好整改,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县委巡察中发现的部分县直单位存在违规设置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合并、撤销违规设置的内设机构。截至目前全县已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71人、违规设置的内设机构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