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皖政〔2022〕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
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进一步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更加合理,符合条件的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型,高校区域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匹配度大幅提升。跨界融合、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加紧密,学科专业结构更加适应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大幅提升,人才链、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等“多链协同”的产业生态基本形成。教育对外合作开放步伐显著加快,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
——高校层次类型结构日趋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显著增强。“双一流”建设高校支撑科技创新策源地的能力大幅提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一流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培育优势特色学科力争进入“双一流”建设行列。争创2个以上全国重点实验室、10个以上部委或省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实现本科高校全覆盖,培育5个以上参股高科技上市企业,建设3个以上省级大学科技园。新增1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向深度转型。力争新增2所应用型本科院校、3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动符合条件的本科学院更名为大学。应用型高校深度转型试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建成5所“双高计划”学校,推动若干技能型高水平大学进入“双高计划”行列。建设100个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的高职专业集群,服务安徽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升格为职教本科。
——学科层次水平明显提升,对安徽创新改革发展的支撑度显著增强。力争Ⅰ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10%;Ⅱ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30%,其中10个Ⅱ类高峰学科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20%;参与评估的Ⅲ类高峰学科全部进入全国学科评估榜单,半数以上达到国内学科排名前50%。建设一批高峰培育学科。
——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与产业结构契合度显著增强。坚持围绕产业、企业实际应用培养人才,利用3年时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设本专科专业点1000个,改造升级本专科专业点800个,停招撤销本专科专业点1400个。冠名大学的高校设置专业点总数不超过60个,其他本科高校不超过50个,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40个。建成720个左右本科一流专业点,建成500个左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高职专业点。
服务十大新兴产业的学科专业比例达到70%以上,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0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超2.5万人、应用型人才超70万人、技术技能型人才超35万人。力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毕业生留皖率逐步达到40%。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高校类型结构。
1﹒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立足世界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发挥战略科技力量作用。加快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双一流”高校成为安徽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相关高校)
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教融合示范区、国际校区、先进技术研究院和合肥先进光源建设。支持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建设。推进安徽大学未来学院建设。支持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大学立项建设强光磁国家大科学装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合肥市人民政府、相关高校)
2﹒分类建设高水平大学。支持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安徽农业大学新校区建设,支持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等高校设立高等研究院,支持安徽建筑大学设立未来城乡研究院。办精办强师范类专业,提升师范类院校办学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合肥市人民政府、相关高校)
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向应用型深度转型。聚焦十大新兴产业发展,与各类创新要素资源对接,与各类开发园区、产业基地对接,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需求对接,加快建立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技术创新、万众创业一体化发展机制。支持合肥、芜湖、蚌埠等区域高校对接新兴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需求,布局建设工科类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特色学科专业集群。支持皖北地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校,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区域性集群和安徽知名工匠培养基地。支持皖南地区高校整合资源,重点打造旅游、健康等学科专业集群。(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推动“双高计划”学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及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建成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的专业体系,造就一批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打造一批连锁型、跨区域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相关高校)
3﹒建立“1+10+1”战略合作联盟。组建省属高校联盟,整体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对照十大新兴产业,分类组建10个校企合作产业联盟。组建1个绿色转型合作联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相关高校)
(二)提升高校学科水平。
1﹒加快高峰学科建设。高质量实施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构建支撑服务科技创新策源地的高峰学科群。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安徽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及其他高水平大学相关学科创建A类学科。建立高峰学科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2﹒加强基础学科建设。高起点前瞻性布局支撑国家原始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学科专业。积极对接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顶尖学科建设计划”,积极争创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布局建设若干省级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支持高校持续加强已有基础类博士一级学科建设,支持高校争取将基础类硕士一级学科提升为博士一级学科,争取培育一批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基础类硕士一级学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省属高水平大学联合创建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前沿科学中心、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大视场巡天望远镜项目建设,支持合肥工业大学“智能互联系统的系统工程理论及应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3﹒优化应用学科布局。深化应用学科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对接联动,加强专业学位建设,引导高校重点布局先进制造业、能源交通、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天航空、现代服务业等社会需求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应用学科专业。支持科研院所与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人才联合培养、平台共同培育、项目联合攻关等方式,推动高校丰富学科专业内涵,改进教育教学内容与方式,提升快速响应需求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高校)
4﹒强化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建立新兴交叉学科发展引导机制,实施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培育计划,探索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新方式。打破学科壁垒,以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国家安全、国家治理、储能技术、生物医药、航天航空等为重点,着力布局培育一批新兴交叉学科。推进“人工智能+学科群”建设,构建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促进传统优势学科智能化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积极争创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大力推进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促成多学科协同攻坚,在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增长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高校)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围绕节能减排、新能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森林碳汇等重点领域,统筹综合性大学学科资源,推动生态与环境、能源与环境、农林与环境、建筑与环境、材料与环境、健康与环境等相关学科交叉融合,建设一流绿色发展交叉学科,打造一流绿色转型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高校)
5﹒扶强特色学科。“双一流”建设高校及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聚焦工业“四基”突破和应用,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学科。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重点发展高新技术类和复合型、应用型学科。“双高计划”学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一批面向现代产业体系的特色专业集群。保护和发展中医、中药、考古学、徽学、非遗、诗学、戏曲等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冷门学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高校)
(三)调整学科专业结构。
1﹒健全基于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建设省级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分析与发布、跟踪调查与反馈制度,定期公布紧缺学科专业名单和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名单,为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提供依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2﹒强化学科专业增设的需求导向。面向重点战略需求和战略必争领域,加快布局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学科专业。围绕培育壮大十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分类引导高校优先设置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民生急需、填补我省空白点的学科专业。坚持跨界、融合发展理念,创新服务产业发展的开放办学模式,与领军企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合作联办一批新型学科专业。(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3﹒加大学科专业存量调整力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清单”制度,健全学科专业退出机制,对需求不大、水平不高、效益不好、竞争力不强的学科专业实行限招、隔年招生、停招等措施。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偏离办学方向、办学水平低、脱离社会需求的学科专业点予以退出。持续推进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4﹒加强传统学科专业改造升级。发挥传统学科专业师资力量强、办学经验丰富、教学资源充裕等优势,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适应性调整,实现传统学科专业新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四)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1﹒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瞄准集成电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量子科学、核科学与技术、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卡脖子”和前沿领域,发挥多学科专业协同育人优势,促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加大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力度。组建安徽省产教合作联盟,推动服务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建立联盟内高校学分互认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高校)
2﹒建设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和储能技术学院。支持安徽师范大学空天信息学院、安徽工业大学科教融合人工智能学院、合肥学院大众学院等特色学院建设。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在医学院校建设若干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加强“南新安、北华佗”传承创新与发展,支持有关高校建设生命健康产业学院。围绕种业强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重点,加快推进新农科建设,持续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力度。面向十大新兴产业,建成50个现代产业学院。(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高校)
3﹒建立“四业”融合研究中心。围绕高校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政府、高校、行业企业三位一体,设立“学科专业、产业、创新创业、就业”融合研究中心。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教育融合创新,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四业”精准对接。(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4﹒分类培养人才。引导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合理确立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分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快发展应用特色鲜明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鼓励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大讯飞、长鑫存储等省内外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建设一批联合培养基地,招生计划单列。每年从高校遴选1万名工科大学生到企业见习6个月,每人给予最高1万元补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落实“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持续扩大培养规模。布局若干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5﹒推进招生结构调整优化。逐年提高十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占比,招生计划增量主要向服务重点领域的高校倾斜,向培养急需人才成效显著的高校倾斜。控制社会需求不足、就业去向落实率低的学科专业招生规模,连续3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低于60%的专业暂停招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6﹒加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监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以高等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专业合作委员会、学术组织、行业部门、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建立人才培养质量督导督查及评估制度,形成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专项督导为一体的新型评估体系。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合格和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强化结果应用。到2025年,力争5所本科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合格评估,25所本科高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300个本科专业点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专业化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1﹒大力引进高端科技领军人才。引育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世界一流的战略科学家和顶尖团队,支持高校设立首席科学家、首席研究员、特聘教授等岗位。对在我省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及“两院”院士等,给予专项津贴。支持省属高校引培战略科学家及团队。加强高校科协、社科联组织建设,充分挖潜皖籍院士资源,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高层次人才解决工作、生活、科研等方面的困难,确保留得住、用得好。(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联、相关高校)
2﹒积极引育高峰学科带头人。依托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高端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施一事一议和一人一策,大力引进、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鼓励高校吸引沪苏浙等地区即将退休、已退休专家学者来皖工作生活。支持从部属高校特别是沪苏浙高校选聘更多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我省高校担任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执行院长、学科带头人。建立高校讲席教授、荣誉教授制度,纳入流动岗位管理,不占岗位结构比例。到2025年,打造100人左右的高峰学科带头人队伍,每年遴选一批高峰学科带头人和团队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相关高校)
3﹒着力培育优秀后备人才。建立重点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坚持滚动培养,助力其成长为“两院”院士、国家级和行业专业领域领军人才。推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培养更多中国科学院院士、省属高校实现中国工程院院士培养零突破。统筹省人才专项经费,建立阶梯式支持机制,对入选重点人才计划或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给予资助。每年引进1000名左右青年博士,遴选300名左右优秀博士到省属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学习和工作。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对学科建设急需的进站博士后在高校发展专项经费中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4﹒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十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需求,加大“双跨型”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行业公认专才,推动高校师资队伍跨界融合。建立高校“产业教授”制度,组建“产业教授”资源库,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专业建设带头人、担任专兼职教师或“产业教授”。有计划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选派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相关高校)
5﹒加大教师教育培训力度。聚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传统学科专业升级改造的新需求,引导相关教师通过培训进修、学历提升等方式,更新知识结构,实现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6﹒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建立海外引才工作新机制,推行合作联动引才、以才引才、学术交流引才和多元引才。加强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加大对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和创业园的支持力度。支持高校与各市联合建设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办、相关高校)
(二)积极组建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机构等平台。
1﹒构建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体系。加强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体系总体设计和统筹布局,积极争取国家级平台,建设省部级、厅局级、校级等特色优势明显、梯次衔接互补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加强科研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建立动态调整和滚动支持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相关高校)
2﹒组建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坚持应用需求、未来导向、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产业共性研究平台。围绕创新服务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整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行业商协会、企业等多方资源,建设30个区域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并向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倾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相关高校)
3﹒培育发展国家级研发平台。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组建科技商学院。整合省内高校科研资源,选准主攻方向,谋划培育1—2个承载国家使命、代表国家水平的重大创新平台。支持省属高校参与国家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和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高校)
4﹒布局省级科研创新机构。推动高校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能源研究院、大健康研究院深度开展协同共建。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多元主体投入、市场化运作的省级研发机构,在省属高校加快布局省级重点实验室。(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相关高校)
5﹒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安徽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实行“企业出题、政府立题、高校和科研院所解题、市场阅卷”,推动高校与各市共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具备条件的研究生注册登录“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科研服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高校)
(三)完善高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完善生均拨款标准。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生均拨款系数,按1:2:3设定。其他高校参照执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相关高校)
2﹒调整优化学科类别生均拨款系数。将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文学、历史学、哲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设定为1,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1.25,农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1.5,工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1.6,艺术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2,医学门类生均拨款系数调整为2.5。建立学科类别系数动态调整机制。其他高校参照执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相关高校)
3﹒引入办学层次系数。坚持向办学质量高、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校倾斜,分类管理、差异支持、扶优扶强。将省属高校中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层次系数设定为1、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定为1.05、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定为1.1、“双一流”学校设定为1.2。建立办学层次系数动态调整机制。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建设单位上调一档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相关高校)
4﹒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完善高等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激励机制。鼓励省属本科高校省市共建,支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社会服务合作,用好政府专项债券,多渠道增加高等教育经费。鼓励高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相关高校)
(四)深化高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学科专业、进人用人、职称评审等,持续加大对高校放权力度。依法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加快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提升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2﹒深化高校用人制度改革。深化高校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调整优化周转池人才标准,进一步提高周转池编制使用效益。运用跨界融合理念,创新高校编制保障模式。持续推进高校内部评价激励机制改革。(责任单位:省委编办,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3﹒完善高校收入分配制度。坚持校院分层,完善人员考核办法。实行“一院一策”绩效政策,对管理服务人员实行正负面清单考核,鼓励对教师按照学科(专业)方向进行团队考核。突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等核心目标,构建“学校—单位—个人”紧密衔接的目标考核制度体系。突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整体联动,加强平时考核,推动各类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相关高校)
坚持按贡献分配导向,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与个人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知识、技术、成果转化等直接挂钩。构建适应校内不同类型单位特点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探索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薪酬制度。完善高校奖励办法,加大对取得标志性成果人员的奖励力度,奖励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实施“揭榜挂帅”联培重奖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高校)
(五)推动高校开放合作。
1﹒深化国际合作交流。积极推进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研究,鼓励校际合作向学科、专业、科研平台延伸,向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倾斜。推动高校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制定。打造2个以上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外办、相关高校)
2﹒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高校与沪苏浙高水平大学深度合作。积极争取沪苏浙“双一流”高校所属国家级平台在安徽设置分中心,支持院士等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团队)在安徽省设立科研机构和研发中心;支持高校联合创新教育实体平台,与沪苏浙高水平大学共同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为皖北地区引进2所以上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设立的分支机构,试点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改革示范学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相关高校)
3﹒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学科建设、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国际化办学、社会实践、科技与产业输出、非通用语种、涉外法律等领域急需人才培养和汉语推广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外办、相关高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层面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会商机制,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省直有关部门、各高校以及有关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业、金融机构等为成员。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着力打通办学与市场、产业的壁垒,建立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体制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省教育厅牵头抓总,建立健全任务分解、清单管理、定期调度、督查通报等工作推进机制,实行闭环管理。省委编办加大省属高校编制保障力度,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支撑。省财政厅强化资金统筹,持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省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省市共建高校机制,共同支持学校改善教学条件,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相关高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激励考核。省教育厅要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维度,统筹考虑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内容,建立健全高校服务产业创新发展考核评估体系,分类设置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将高校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纳入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提高分值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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